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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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是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村举办的从事生
产、经营、服务的各类企业。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分为乡(镇)办、村办、联户办、
个体(包括私营)企业,以及合资、合作、股份合作制等混合型企业。按产业和大的
行业划分,主要包括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以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举
办的种植业、养殖业。
乡镇企业起源于农村副业和手工业,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称为公社工业。
后来,随着生产大队、生产队举办企业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的扩大,改称为社队
企业。当时的社队企业以工业为主。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
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同年12月26日,农牧渔业部在给中共中央《
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中提出:“鉴于公社、大队将逐步转化为乡、村
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又出现了许多联户合办、跨区联办等形式的合作性质企业和
各种联营、自营企业、并将逐步向小集镇集中。因此,以往所使用的‘社队企业’
这个名称,已经不能反映此类企业新的发展状况,建议改称‘乡镇企业’。”中共
中央、国务院于1984年3月1日发出《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
报告〉的通知》,同意将社队企业名称改为乡镇企业,明确乡镇企业“即社(乡)队
(村)举办的企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
乡镇企业突破了原社队企业单一的集体所有制的范畴,包括了多种合作企业及个体
私营企业;同时,也打破了社队企业比较严格的地域限制,企业可以依法组织跨地
域的多种生产要素的联营与合作,使乡镇企业获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山东乡镇企业的发展,走过了一段曲折而又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历程。据《山东
省情》记载,山东最早的手工业可以追溯到距今大约4000年之前,随着原始农业的
发展,手工业也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这一时期,不仅有了各种磨制精细的石器,
而且出现了骨制、玉制、蚌制、陶制工具及少量的铜制工具。举世闻名的“黑如漆、
明如镜、薄如纸、硬如瓷”的精致黑陶,更是代表了这一时期的手工业水平。此后
历代,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手工业日渐发达,而且几乎每个朝代都有在全国居
领先水平的手工业生产及产品,如:夏商时期的青铜冶炼,春秋战国时期的齐纨、
鲁缟,两汉时期的冶铁、煮盐、纺织以及制漆、制陶、制砖、造纸等。至明清时期,
山东的手工业从矿冶、铸造、采煤等重型手工业,到制盐、纺织、造纸、酿酒、制
烟等轻型手工业都相当发达。民国时期,农村的家庭手工业仍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
源,据1933年统计,当时副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17%左右。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连年战乱使山东农业遭到极大破坏,农村手工业急
剧衰落,如潍县,战前有布机6万台,至1942年减少到2900台。 但山东解放区的经
济发展是一个例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山东解放区执行“组织起来”的方针,
发展合作社经济。到1946年6月,各类合作社达8394个,社员270万人,资金2亿元,
其中纺织合作社始终居重要地位,一度占合作社总数的70-80%,1946年有纺车 250
万辆,织机5万架,生产土布500万匹,为革命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山东乡镇企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第一,萌芽时期(1950-1957年)。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恢复和发展农村副业、手工
业,把它作为恢复国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到1950年上半年,全省
已恢复的副业、手工业计有100余种,据当时5个专区的不完全统计,参加副业、手
工业生产的人数占总人口的20%左右。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村的个体副业、 手工业
者先后加入了农业合作社,成为农业社发展副业生产的骨干。农业社依靠这些力量,
陆续组成铁木、编织、农副产品加工等手工业工场、作坊,作为从属于农业社的集
体副业,并成为以后的公社工业和社队企业的萌芽。
第二,缓慢增长时期(1958-1978年)。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和大办钢铁的运动中,出现了公社办工业的群众运动。
当时的公社工业主要由4个方面组成:一是围绕大办钢铁, 许多公社兴办了一批小
型炼铁、小矿山、小煤窑,农机修造、食品加工和交通运输等小企业;二是地方国
营企业下放了一部分企业到公社;三是原来农业合作社建立的副业小厂无偿转为公
社工业;四是一部分手工业社转为公社工业。1958年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
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许多人民
公社设置了工业管理机构,公社工业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得到肯定。到1958年
底,全省公社工业企业达到12万多个,从业人员45万多人,总产值7.7亿元。 但在
公社办工业的群众运动中,存在着平调原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工副业和盲目发展、管
理不善等问题,因而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并成为后来社队企业严重萎缩的隐
患。1959年,党和国家着手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严重问题,
公社权力下放,实行三级(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
位的人民公社体制,公社平调的原来高级社的工业企业和种植、养殖场,大都退还
为生产大队、生产队的企业,这就是最初的社队企业。
1960年以后,国民经济全面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昔日盲
目上马的一批企业,由于基础差、管理不善而陷入困境或被淘汰,在全国范围内出
现了社队企业急剧萎缩的局面,山东的社队工业企业也由1958年的12万多个、45万
多人、7亿多产值减少到1961年的2253个、8万多人、产值1.4亿元。1963 年下降到
最低点时,产值曾一度不足千万元产值。1964年和1965年,基本处于停滞不前的状
态。
1966年,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再次强调“公社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许多社
队又开始兴办企业。此后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使整个国民经济陷入混乱,国有工
业企业大多陷入停产半停产状态,人民生产、生活必需品严重匮乏,这使社队企业
在客观上成了弥补工业生产严重不足的一支重要力量。尽管“文化大革命”也波及
农村,但相对于城市和国有企业而言,时间较短,从而使社队企业获得了一个恢复、
发展的空隙。到1977年,全省社队工业企业达到12.2万处,从业人员190.6 万人,
总产值40.4亿元。
这个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特点是曲折徘徊。
第三,迅速增长时期(1979-1990年)。
以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山东乡镇企业在经过二十年
的曲折之后,开始进入大发展时期。
1979年,国家在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同时,国务院以国
发[1979]170号文件颁发了第一个发展社队企业的指导性文件, 即《关于发展社
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山东也以鲁革发[1979]185 号文件颁发了
《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展社队企业〈十八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这两个《规定》
,使社队企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更加明确,对引导全省社队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
重要的意义。1978-1983年的五年中,全省对7600多个社队企业进行了整顿, 关停
并转了3897个社办企业,使整个社队企业在调整中稳步前进。到1983年底,全省社
队企业已达22万多个,拥有固定资产净值43.5亿元,职工402万人,总产值108.7亿
元。五年中企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6%,比前20年平均增幅高出5.5个百分点。社队
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开始显现出来。到1983年底,从业人员占农
村劳动力的比重达到14.2%,企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1.5%,工业产值占全
省工业总产值的16.7%。并为1984年后出现的调整增长积蓄了力量。
80年代初,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家庭联产承包制普遍推行,农民的温饱
问题基本解决。农民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增加,购买力提高,但工业品尚不充足,
社会有效供给总体上仍然偏紧,这就在资金和市场两方面为乡镇企业的发展造成了
一个十分有利的大环境。而农民强烈的致富要求和乡镇党政干部为办企业所付出的
千辛万苦,则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国家扶持乡镇企
业的政策出台,就使乡镇企业的迅速增长立即成为现实。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
院发出了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通知,把原社队企业的乡村两个层次扩大为乡(镇)、
村、联合体、个体4个层次,正式定名为乡镇企业,并充分肯定了它的地位、作用。
同年7月,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取消
了对乡镇企业原有的各种限制,规定:乡镇企业除不能办卷烟厂、小炼油厂,以及
爆破器材定点生产需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外,其它项目都可以生产经营。同时在
信贷、税收、人才培训、横向联合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
扶持政策。如:新办企业、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和单位、直接为本乡镇农民生活服
务的项目和产品、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及部分支农产品,可不同程度地免征或
减征工商所得税;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干部身份不变,取消见
习期,工资上浮一级,8年后改为固定工资,再上浮一级; 乡镇企业科技人员与国
有企业科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等等。这一年,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全省乡镇企
业工作会议上提出,“全省学江苏,地市学烟台,县市(区)学昌邑、崂山,乡镇学
两罗(临沂的罗庄镇和淄川的罗村镇)”,大力表彰在发展乡镇企业中作出突出贡献
的先进人物,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发展乡镇企业的积极性,使乡镇企业的发展出现了
一个飞跃。1984年与1983年相比,乡镇企业增加了3倍多,职工人数增加230万人,
乡镇企业产值、工业产值分别增长73.6%和68.8%。
进入“七五”后,针对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
高的形势,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于1986年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发
展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乃至山东经济的战略
重点,并在继续实行各项保护扶持政策的同时,大力加强乡镇企业的自我积累、自
我发展机制。规定:乡(镇)办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比例,原则上按“六、二、二”或
“五、二、三”安排,即60%或50%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20% 上缴乡镇政府主管企
业的经济组织用于统筹安排生产开发,20%或30%作为企业的福利和奖励基金;固定
资产综合折旧率可提高到10%;大修理基金提高到3%;按产品销售收入的0.5% 建立
企业新产品开发基金,在税前列支。1989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山东省
乡(镇)村集体工业企业管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把行之有效的各项政策固定下来,
使政策导向发挥出更强大的威力。正是这些政策措施的推动作用,使山东乡镇企业
在“七五”期间上了一个新台阶,乡镇企业产值、工业产值分别达到 1012 亿元和
756亿元,年均增长32.4%和40.1%,其中增长最快的1988年,企业产值、 工业产值
分别比上年增长51.8%和57.5%。
“七五”期间,乡镇企业不仅总量大幅度增长,而且以治理整顿为契机,使企
业的整体水平和素质得到很大提高。“七五”后两年,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治
理整顿,并实行紧缩财政、紧缩信贷的“双紧”方针,资金全面紧张,继而市场疲
软,许多企业陷入困境,1989年和1990年全省乡镇企业在连续压缩投资规模、降低
发展速度的同时,大力调整产业、产品结构,狠抓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合理
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大力开拓市场,使乡镇企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企业的
竞争能力大大加强,实现了“在调整中发展,在整顿中提高”。到1990年底,平均
每个乡村集体工业企业达到43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5.5万元,创产值78.7万元,
分别比1988年提高13.2%、69.2%和99.2%。全省乡镇企业产值过15亿元的县20 个,
过4亿元的乡镇10个,过亿元的村8个,国家二级企业达到24个,国优产品10个,部
优产品341个。规模和水平的提高,在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乡镇企业实力的增长。
第四,提高发展时期(1991-1995年)。
进入“八五”,乡镇企业发展的大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在税收、金融、
外贸、投资体制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继出台并逐步到位;国有企业改革力度
加大,经营机制转换步伐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发展迅速,机制更为
灵活,乡镇企业的竞争对象、竞争范围、竞争领域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过去所
拥有的政策、机制优势相对减弱,乡镇企业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在新的形势下,
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于1991年6月10日作出了《关于推动乡镇企业持续、 稳
定、协调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的希望所在,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重要关键”,要求“继续把乡镇
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决定》总结了“七五”期间山东乡镇企业取得
突破性发展的基本经验,包括:以发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体,乡(镇)、村、
联户、个体“四个轮子”一齐转;以城市为中心,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
化发展;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当地资源为依托,实行贸工农一条龙,种植、
养殖、加工系列化发展;面向城市和农村,发展多层次、多形式服务,促进工业、
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全面发展。对“八五”期间全省乡镇企业发展的方
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要求“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上
质量、上档次、上水平、上规模,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上
来。”《决定》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关键时刻,从战略高度审时度势,提出承前启后
的发展思路和措施,与1984年的《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和1986年的《关
于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一起,成为山东省乡镇企业发展史上具有
里程碑意义的3个重要文献。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精神, 全
省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加大领导力度,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在总的指
导思想上,提出“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对发达与欠发达地区实施分类
指导;在工作重点上,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突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强化管
理、科技进步4个关键环节,全面提高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运行质量; 在发展方向
上,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突破口”;在所有制构成上,坚持以乡
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同时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在布局调整上,按照
相对集中,连片发展的原则,积极发展工商业小区。这些基本方针和原则贯穿于全
省乡镇企业“八五”发展的始末,对乡镇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八
五”期间,山东乡镇企业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还通过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
断完善生产关系。在淄博等地进行试验的基础上,在乡(镇)村集体工业企业中推广
了股份合作制和对效益低下的小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拍卖。找到了进一步明晰企
业产权,减少行政干预,克服乡镇企业机制弱化问题的路子,并推动了乡镇企业投
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企业的提高发展。“八
五”期间,全省乡镇企业不仅仍保持了年均增长45.4%的发展速度,而且企业规模、
管理水平、技术装备、产品质量档次、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很大提高。与1990年相
比,1995年,全省平均每个乡村工业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增长3.4倍,产值增长5.
4倍,职工人数由43人增加到61人。全省乡村企业职工中,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的占乡村企业职工总数的比率由21.2%提高到29.7%。1995年,乡镇企业产值过10亿
元的县比1990年增加95个,过5亿元的乡(镇)增加598个,过亿元的村增加693 个。
“八五”时期成为山东乡镇企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
山东乡镇企业的发展历程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经历
了徘徊、低谷和一些挫折,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受农业发展状况的影响。农业是乡镇企业的母体,六七十年代由于农业长
期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主要任务是满足人们对粮食的基本需求,发展工副业所需
的人力、物力、财力受到很大限制。因此,这个时期农村的副业和手工业只能依附
于农业,不可能有大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4年以后,由于家庭联产承
包制在全省普及,农业劳动生产率空前提高,农业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连年大丰
收,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劳动力、资金和原料,使乡镇企业逐步发
展状大,并最终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农村独立的二、三产业。
二是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在过去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乡镇企业发展所需
要的资金、技术、能源、原材料,都不能列入计划,受到排挤和限制,被称为“夹
缝经济”,经常受到“以小挤大、以土挤洋、以落后挤先进”以及“争原料、争能
源、争市场”等不公正的指责。在这类错误思想认识的驱使下,有些地方甚至以行
政手段排挤和强行上收划走社队企业,从而造成了山东乡镇企业发展历史上的某些
曲折徘徊。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
环境已得到极大改善。


山东乡镇企业经过“六五”、“七五”的总量扩张,“八五”的发展提高,目
前已经成为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行业比较齐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独具特色
的产业。
一、总量指标
1995年,全省乡镇企业达175.2万处,其中乡、村两级(集体所有制,下同) 企
业14.9万处;乡镇工业企业54.5万处,其中乡、村两级工业企业8.6万处。 乡镇企
业从业人员1439.7万人,其中乡、村两级企业754.1万人;乡镇工业从业人员831.3
万人,其中乡、村两级工业520.5万人。乡镇企业产值7497.5亿元, 其中乡镇工业
产值5489亿元,比1990年分别增长5.5倍和5.2倍,在全国位居第二;乡镇企业实现
营业收入7224亿元,利税总额686亿元,分别增长6.3倍和4. 8 倍; 拥有固定资产
1604.6亿元,增长3.7倍。
1995年,全省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厂家发展到15807家,出口产品交货值498.6亿
元,比1990年增长10倍, 在全国位居第四。 “八五”期间累计组建“三资”企业
6417家,合同利用外资50亿美元,分别是“六五”、“七五”总和的27倍和34.5倍;
主要出口商品发展到3000多种,销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60 家企业获得自营进出
口权,境外办企业达到30家。
1995年,乡镇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为:原煤1533.6万吨,比1990年增长27%;
发电量125674.0万千瓦小时,增长2.3倍;黄金61.3万两,增长80.8%;原盐529. 3
万吨,增长3.4倍;服装79060.3万件,增长4.7倍;水泥2781.7万吨,增长3倍;机
制纸及纸板198.5万吨,增长2.1倍;食用植物油132.8万吨,增长2.4倍。
二、整体素质
1.经济实力与企业规模。1995年,全省17个市地中有8 个市地乡镇企业营业收
入过500亿元,其中4个市地过700亿元,烟台市达1024.6亿元;过百亿元的县(市、
区)27个,其中淄博市淄川区229亿元;过10亿元的乡(镇)172个, 其中济南市北园
镇109亿元;过亿元的村538个,其中北园镇清河村19亿元;过千万元的企业和集团
6201个,其中过亿元的354个;出口产品交货值过千万元的企业1058个, 其中青岛
飞龙集团出口交货额达到7.2亿元。
到1995年底,全省乡、村两级工业平均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2.2万元, 创产值
499.9万元,分别是1990年的4.4倍和6.4倍。累计组建省级企业集团211家,部级企
业集团53家,国家级企业集团8家;经国家经贸委确认的大中型企业285家,经农业
部确认的大中型乡镇企业1516家。
2.技术装备与产品质量。“八五”期间,全省乡镇企业完成技改项目39672个,
总投资643亿元,乡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有很大改善和提高。1995年, 省乡镇企业
局对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乡、村工业企业中的2526个企业装备
水平情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按设备台套数计算,主要生产及检测化验设备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的占4.8%,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43%,国内一般水平的占50%,需淘汰
设备占2.2%。按设备原值计算,以上比例分别为21%、50%、28%、1%。
“八五”期间,全省乡镇企业累计开发新产品15680项,其中有197项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1572项填补国内空白和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得利斯”牌肉制品、“丛
林河”牌水泥、“竹水”牌特鲜酱油、“喜盈门”牌纯棉毛巾等25种产品荣获中国
乡镇企业名牌产品称号,238种产品被评为省系统级名牌。
3.人员素质。“八五”期间,全省乡镇企业通过培训中心、职工学校、电大、
函授和委托代培、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培训各类人才230万人次。1995年, 全省
754万名乡村企业职工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职工总数的50.5%,高中文化程度
的占23.2%,技工程度的占6.4%,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6%;工程技术人员占7.
4%,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占6.1%。全省乡镇企业系统有省级以上乡镇企业家562人,
其中中国乡镇企业功勋企业家1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10人,全国乡镇企业家 74
人。
4.管理水平。管理粗放,是乡镇企业的主要缺点之一。从“七五”开始,山东
省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首先在乡、村两级集体所有制企业中逐步开展了以提高产
品质量、降低物耗能耗、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内容,以企业升级为主要形式的“抓
管理、上等级”活动。以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行业标准,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和各
项专业管理,使乡镇企业的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国家级和省
级先进企业。“八五”期间,又转向制订和实施管理规范,围绕优质、低耗、高效、
安全、文明等重点,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并在部分乡村骨干企业中推行现代化管
理方法,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在新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
三、结构特点
1.所有制构成。山东乡镇企业为乡(镇)办、村办、联户办、个体多种所有制形
式共存,以乡村集体企业为主体。1995年,全省乡村企业14.9万处,产值5233.7亿
元,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69.8%,联户办、个体分别占4.6%和25.6%;固定资产
乡村企业为1203.1亿元,占全省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总值的75%,联户、个体占25%。
2.产业、行业构成。山东乡镇企业横跨一、二、三产业,以工业为主体。1995
年,乡镇企业产值7497.5亿元,其中工业5489亿元,占73.2%;建筑业825.2亿元,
占11.0%;交通运输业444.3亿元,占5.9%;商业服务业619.8亿元,占8.3%; 农业
118.8亿元,占1.6%。乡村工业产值4274.9亿元, 其中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
产值1249.1亿元,占29.2%;机械设备金属制品业产值1002.8亿元,占23.5%;建材
工业产值840亿元,占19.7%,这三个行业构成了山东乡村工业的主体,其产值占乡
村工业产值的68.8%。
3.布局。乡镇企业作为一种区域经济,布局高度分散。这种“遍地开花,星罗
棋布”的局面,日益暴露出总体布局的不合理。山东乡镇企业大都起步于以农副产
品为原料的加工业,这符合农民办企业以使农产品多次增值的初衷。加上充分利用
资源优势的意识,因而在行业布局上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比重较大。在地区
之间,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状况、交通条件、人口素质、市场容量等多种因素的差
异,乡镇企业东部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并迅速引入外资和技术,使企业向“大、
高、外”(即大规模、高科技、外向型)发展。西部起步较晚,多数起点较低,东西
拉开了差距。
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京九铁路的开通和鲁南地区的建设,以及煤
炭、电力业的发展,中西部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外部环境有了极大改善。乡镇企
业自身的科技进步,使机电设备制造业包括电子、电器等新兴行业逐步壮大,成为
山东乡镇企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从而大大改善了山东乡镇企业的行业布局。另外,
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近几年乡镇企业工商业小区有了很大发展,出现了乡镇企业
集中连片的发展趋势,这不仅有助于从根本上克服乡镇企业高度分散、总体布局不
合理的弱点,而且将因乡镇工业的集中连片而形成对服务业的规模需求,带来第三
产业的大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布局。乡镇企业布局的日益改善,
从一个重要方面展示了山东乡镇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景。


山东乡镇企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显示了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
作用。
1.乡镇企业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5年,乡镇企业产值占全省
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24.8%提高到85%以上。乡镇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
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14.7%提高到68%。乡镇工业上交国家税金占全省地方工业企
业提供税金的三分之一以上。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对保持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
速、健康发展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2.乡镇企业的发展,极大地繁荣了市场,增加了社会的有效供给。乡镇企业为
市场提供的产品已达到社会商品流通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许多行业已在全省同行
业中占有相当的比重。1995年,乡镇企业生产的原煤占社会总产量的17.4%, 水泥
占50.6%,食用植物油占85%,服装占59%,机制纸及纸板占62.6%,中小农具和砖瓦
的生产98%以上由乡镇企业承担。
3.乡镇企业的发展,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快了农业
现代化的进程。1986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1995年乡镇企业产值已占
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的85%,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 改变了农村以种植业为主
的传统经济模式,使农村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乡镇企业发展状
大后,又对农业实行反哺。1980-1995年,全省乡镇企业用于以工补农、 以工建农
的资金达68亿元,大大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乡镇企业兴办的中小农具制造、农用
化工、农用建材、农机修理等农用工业企业,直接支持了农业的发展。一些乡镇企
业发展好的乡村,以乡镇企业为后盾,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机构化。
4.乡镇企业的发展,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加速了小康目标的实现。1995年,
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395.9亿元, 仅此一项就可使每个农业人口年平均收入达到
602元。在许多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方,农民收入主要来自乡镇企业, 特别是乡
村两级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展,是农民共同受益进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5.乡镇企业的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一方面,乡镇企业安置了
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1995年底,全省乡镇企业职工总数达1439万人,是1980年
的4.3倍,年均递增10.2%,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在农村人口总数不断增加的情况
下,由1980年的12.6%提高到1995年的41%,使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了稳定的就业
场所,减少了盲目流动。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各项公益事业的建设
扩大了资金来源,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凡是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农民各项提
留大都由集体承担,密切了党群关系,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6.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小城镇建设,加快了农村城市化、工业化进程。随
着乡镇企业的发展状大,农村二、三产业的兴起,使一大批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工商
业小区和以传统集市贸易为基础的集镇发展成为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形成
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小城镇,缩小了城乡差别,为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
城市化开辟了一条新路子。
随着农村的城市化、工业化的逐步推进,乡镇企业用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也
逐年增加,1980-1995年,全省农村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交通通讯、 社会治安、
民政优抚、农民住宅等项社会事业建设的投入达131亿元。
7.乡镇企业的发展,是推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动
力之一。乡镇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遵循市场导向的经济规律,在竞争中求生存、
图发展,自觉地把握和运用市场调节的功能,因此在短短的十几年中取得了大发展。
乡镇企业的实践,使人们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有了进一
步的认识。
尽管山东乡镇企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
总体上讲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档次不高,拳头产品、名牌产品较少,外向型经济发
展相对缓慢,东西部发展很不平衡。另外,随着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对环境的污
染,由于乡镇企业的布局分散,污染点源也相当分散,加重了环境治理的任务。因
此,山东乡镇企业今后将致力于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以市场为导向,以
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快结构调整,
推动科技进步,再造机制优势,全面提高乡镇企业的整体素质、运行质量和经济效
益,为实现山东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历史性跨越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