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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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陶瓷原料开发较早。据考古资料和史志记载,约在8000年前,境内的先民
就开始用陶土制作陶器。宋元时期,省内制陶业已利用近十种原料生产陶瓷制品。
明朝末年,淄博地区出现了专门采掘和加工陶瓷原料的作坊。
  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山东的陶瓷原料成为外国资本经济掠
夺的对象。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德国人在淄博湖田建石灰岩矿开采当地石灰石。
1916年,日本人渡部逸次郎在博山开办日华窑业工厂,陶瓷原料开采量骤增。1928
年地质学者王竹泉在王村冲山发现铝质粘土矿(焦宝石)后,博山、淄川出现了一些
大的矿点,许多煤炭商人也兼营此业,并大量出口。据1932年统计,淄川地区焦宝
石的开采,主要集中在大昆仑、洪山、王村等三地,分别由三义、大升、志兴、振
记四个公司,在鞍子崖、杜坡、荫柳庄、豹山等矿点进行开采,日产1600余吨,多
被日人收买,由洪山、大昆仑、王村火车站运出。大昆仑裕本公司、忠厚堂两家采
掘白药石(瓷石),月产200吨,就地加工后销往博山、青岛等地。博山地区焦宝石
开采多集中在城西西山附近,出口量甚大。另有煤炭商兼营此业者数家,以福源公
司、隆华公司产量较大。其他,诸如青土、黄土、药土等,采掘者不下20余家。为
了限制陶瓷原料出口,1932年5月31日,山东省政府通过《山东省陶瓷原料出境征
收窑业附捐暂行简章》,明确规定瓷土、耐火粘土、釉石等出境每吨征国币一元,
重晶石每吨收二元。如有不领出境执照或用旧照以多报少、货票不符者,经查明除
如数补捐外,并课以应纳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此项保护政策实施后,山东
陶瓷原料出口大为减少。1937年,日人阪木对淄博“A层粘土”作了详细研究,提
出远景储量为10亿吨。1937年底日军侵占淄博后,很快在民采的基础上转入掠夺性
开采。1942年冬派勘探队北从张店区的湖田、南至博山、西至王村进行大面积探查。
翌年在王村成立华北矾土公司张店分公司王村采矿所,在王村南部(今岭子乡)设矿
点10余个,雇佣淄川、莱芜、章丘、邹平等地农民3000余名,进行大规模掠夺性开
采。至日本投降,共采铝矾土、焦宝石50余万吨(其中运出7万吨)。国民党统治时
期,由于对陶瓷原料的开采缺乏统一规划,采矿不加限制,资源破坏严重。
  新中国建立后,原料开采起初由个体经营。1953年,博山山头地区部分从事采
矿的个体户联合组成联圣土井生产组。翌年,未加入生产组的几户联合成立双圣土
井生产组。均以产青土、黄土、药土为主,专供当地窑厂使用。1955年,联圣和双
圣联合成立联圣土井生产合作社。与此同时,政府先后组织地质部门对全市矿产资
源进行普查和重点勘探,探明焦宝石、铝矾土、青土、黄土、石灰石、钟乳石、白
云石、长石、石英、石英砂岩、釉土、紫砂土等15种矿物原料可用于陶瓷生产。
1956年,淄博市组建国营山东淄博陶土矿,通过技术改造,逐步形成年产2万吨陶
瓷原料的生产能力。60年代初,招远、潍坊、文登、新泰等地分别建起村办石英、
膨润土、长石、粘土矿。1966年,中央号召大办“五小”企业(小钢铁、小化肥、
小机械、小水泥、小矿山),淄博市在博山、淄川、张店等地分别建起焦宝石、粘
土、石英、长石、石灰石等原料矿点。70年代后,枣庄市成立了陶瓷原料矿。全省
原料矿、原料加工厂逐步发展至80多个。据1993年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县以上陶
瓷原料矿24个,乡镇办原料矿188个,年产陶瓷原料210多万吨。除供应省内陶瓷、
建材和其他工业外,还销往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部分矾土、石英、焦宝石、
滑石、长石、膨润土等销往海外。
  山东陶瓷原料开采,长期依靠人工挖掘。或根据矿体露头及走向露天作业,或
掘井或在废煤井中采取。采掘工具简陋,主要有镢、镐、锨、钢钎等,提升用人推
辘轳机。采掘者凭经验在矿体露头处沿矿层掘进,作业环境恶劣,时有人身事故发
生。至20世纪50年代仍沿用此法。
  60年代中期,较大矿山增加了挖掘机、推土机等。70年代实现机械化开采。县
以上原料矿井下开采均建竖井,用机械凿岩、卷扬机提升、翻斗矿车、小铁路运输,
井巷均用木材或其他材料支护,开始采用中深孔爆矿回采新工艺。地面运输装车采
用装岩机。
  矿石的选矿和加工,一般是按其用途及工业价值进行手工捡选,清除其中的夹
石、老块和比较明显的含硫、铁物质。有的矿物原料先经过筛分去掉废石、杂物,
再按要求品级进行分选。原料中的少量铁质则通过加工过程中的吸铁装置加以清除。
部分精制软质粘土,如高岭土等,则通过刮、削、劈等方法,清除其中的砂石、铁、
硫杂质,并人工筛选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