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三、调拨价格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烟草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7/article/8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7/article/8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国内〗〖烟叶〗〖收购〗〖调拨〗〖价格〗 建国后,烤烟调拨执行上级统一规定的价格。价格随收购价格和各项费用的增 减而调整。原烟调拨价格由收购基价、税金、各项费用、利润四个部分构成。 复烤烟调拨价格是原烟基价加:复烤费、复烤损耗、碎烟损耗、重新包装费、 搬运费、保管费等。 1985年全省统一了价格。以后每次调整烟叶收购价格,都按费用规模换算调拨 价格和复烤烟调拨价格。基地烟在价外另有生产扶持费或价外补贴等。见表2-21。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山东省烟草公司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定的1990年烤烟调 拨基价表,和山东省政府关于1990年底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过渡(重量为吨、公斤) 的要求,制发了山东省1990年烤烟调拨供应价格表,自1990年7月1日起执行。见表 2-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