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1977年以后的调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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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建国后〗〖1977-1984〗
1977年,根据国务院通知,从四季度起给部分职工调整工资。规定1971年底前
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升一级工资;1971年底前参加工
作的其他职工,40%的人升一级工资,升级级差限为7元;17 级以上的干部和工资
相当的其他人不升级。
1978年5月,根据国务院通知,恢复计件工资制度。 并实行改进了的企业基金
制度。企业开始实行计时工资加奖励,奖金按工资总额的10%计提,分配办法按生
产一、二、三线,又分一、二、三等。领导人员开始拿奖金,但只能拿全厂的平均
数。根据国务院通知,从四季度起,为有特殊贡献和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升级,升
级面控制在职工总数的2%。各厂都按2%安排升级。
1979年10月30日,按省革委通知,提高工资区类,三类提到四类,四类提到五
类。济南、青岛等城市为五类。提高副食品价格,同时发给职工副食品补贴,属农
业人员,每人每月2.5元;属非农业人员,每人每月5元。11月,根据省财政厅、民
委通知,回民职工伙食补贴由3.5元增至4.5元。12月,根据省财政厅、劳动厅通知,
职工冬季取暖费增至年12元。根据国务院251号文通知调整工资。 各工厂于翌年上
半年进行,升级面40%。升级级差超过5元者,从过去的附加工资中冲销。
1980年起,国家对企业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和以
税代利。企业可支配的钱多了,奖金也步步增长。奖金的形式、办法越来越多,有
优质奖、低耗奖、高产奖、小指标百分竞赛奖、为四化立功奖等。同时,根据省劳
动局通知,调整学徒工生活津贴,一般工种每月第一年24元,第二年26元,第三年
28元。对于学徒工加班工资,法定假日每天1.2元,公休假日每天1元。是年11月,
根据省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通知,发给职工洗理费,每月男职工2元,女职工2.
5元。
1981年,在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对高税的卷烟企业实行新的鼓励
政策。青州轻工局对青州卷烟厂实行以计划为基数,每超产一箱提奖金8元; 济南
轻工局对济南卷烟厂实行全年按产量提工资,每生产一箱烟提工资4元。 企业内部
则实行超额计件奖,加班加点多发加班工资等办法,生产迅速增长,工资奖金也随
之增长。
1982年4月,国务院通知严格控制滥发加班工资。9月,省经委、计委、财政厅、
劳动局通知,严格控制奖金发放,奖金额限为工资总额的10~12%,超过部分,从
企业基金、超收分成中开支;计件工资控制在标准工资的130%以内,不得超过。
1982年全年,全省烟草行业工业企业工资总额达到1528万元。人均年工资782
.5元,其中:基本工资为467元,占60%,超额、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占40%。
1983年起,国家财经制度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发展生产的同时企业所得进一步
增加。4月,国务院通知调整工资和改革工资,增加工资平均每人不超过7元,并实
行浮动升级,即升级后三年定级,授予企业厂长权利,每年可给3 %的职工升级,
计入成本。
1984年4月, 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发放奖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为了
搞活经济,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发放奖金要同经济效益挂钩,企
业在完成计划,利税增长的前提下,奖金不封顶,实行奖金税。除发明奖、10种特
种材料节约奖、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外,企业发奖金在两个半月平均工资以内,
免征奖金税。企业奖金使用有自主权,也可以少发奖金搞浮动升级、自费工资改革。
同年11月,根据省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通知,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发图书补
助费5元,其他人4元。职工洗理费增为男4元,女5元。全省烟草系统均照此办理。
四季度,各卷烟厂均用自有资金为职工上浮一级工资。
是年,全行业平均工资达到1044元,比上年增加33%,由企业奖金支付的占15
%。工业企业平均工资1106元,比上年增加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