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工业管理人员工资标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27&rec=410&run=13

〖卷烟〗〖管理人员〗〖工资〗〖标准〗〖统计表〗
表8-25 单位:元
┌──────┬────┬──────┬───┬───┐
│厂名 │厂长 │正副科股长 │工段长│职员 │
│ │副厂长 │正副车间主任│ │ │
├──────┼────┼──────┼───┼───┤
│济南、烟台、│114、104│82、76 │64、58│64、58│
│青州、联合、│96、88 │70、64 │52、46│52、46│
│德州烟厂 │82 │ │ │38、34│
└──────┴────┴──────┴───┴───┘
1958年,改企业奖励基金和超计划分成为全额利润留成。经营好的企业留成较
多,有的企业奖金相当于工资的15%。奖金发放办法、内容不再像过去那样具体核
算,而是发跃进奖、集体奖。计件拿工资被视为不高尚的行为,11月份取消计件工
资,改为计时工资,按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折成计时工资靠级,结果80%的计件工
人降低工资。如:临清烟厂208名计件工人,有179人降低工资,占86%;德州烟厂
109名计件工人,有87人降低工资,占80%。
1959年职工调整工资,从四季度开始执行,工人升级面30%,职员升级面10%。
1960年9月26日,根据中共中央通知,降低行政17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工资标准1~12
%,由此,部分领导干部降低了工资。
1961年以后,贯彻《工业七十条》,烟草行业在手工操作、指标明确、计算方
便的工序,恢复计件工资。1962年,根据财经制度规定,取消利润留成,恢复企业
奖励基金制度,按工资总额7%发放奖金,叫作综合奖。发放办法是,科长、 车间
主任以上干部不拿奖;一般职工评奖办法不一,有质量奖、节约奖、超产奖;管理、
服务人员发综合奖,但必须分等级,得奖面不能百分之百。
1962年9月22日,根据劳动部通知,企业职工在法定假日加班,加发工资。 计
时制职工按本人日工资标准200%发给; 计件制职工除按本人完成劳动定额和计算
单位发给应得工资外,另发给本人日工资标准100%的工资; 企业领导人如厂长、
经理、总工、科长等,节日加班不另加发工资。
1963年4季度,调整职工工资,升级面为40%。 企业职员改行国家机关干部工
资标准,企业技术人员改行国家机关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1965年9月7日,根据省劳动厅通知,工人夜班发津贴0.2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计件工资被视为物质刺激,向钱看,又一次被废除。
奖金也被批判,停止了各种奖金制度,综合奖改为附加工资。烟草行业按每月1~3
级工人3.5元,4、5级工人3元,6级以上工人2.5元,职员2.5元,并入工资; 科长
以上干部、工程师没有附加工资。1969年,根据国家财经制度规定,取消企业奖励
基金制度。为不影响职工的经济收入,把企业奖励基金按工资总额的3%, 并入职
工福利基金。1970年,冬季取暖费增至7.5元。1971年, 粮食补贴三类工资区增加
到每月4.5元。
1971年12月,根据国务院通知,调整部分工人和工作人员的工资。1957年前参
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2年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
一级的,一般增加一级工资,从7月起补发工资。烟草行业于1972年10 月结束此项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