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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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企业管理〗〖烟草行业〗〖规章〗〖制度〗
建国初,不论是由人民政府接管的烟厂、复烤厂,还是人民军队办的烟厂,要
求职工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自觉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当时的厂规厂法属劳动纪
律的内容,主要是规定了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及工作制度。生产、工作时间严肃紧
张,无人喧哗,无人串岗,秩序良好。
在“一五”时期,各烟草企业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劳动纪律更趋严明。根据政
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和《省工业厅职工工作日休假、考勤试
行办法》,各企业制订了本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规定:职工不得迟到
早退,一次半小时即以旷工论处,三次旷工记过一次,三次记过折一大过,三次大
过即开除出厂。事假全年不超过12天,不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否则以旷工论。工
作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不准会客、特殊情况须主任批准,但不准在工作场所,等等。
并规定全月全勤加发一日工资;全年无事假、无矿工,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0分
钟者,年终另加发14天工资。出满勤干满点是最基本的要求,哺乳女工回家或去托
儿所喂奶都是一路小跑,班上只见操作不闻人语,工人早上班、晚下班,超时间、
赶定额为常见。但也存在女工体质差、病假多,影响出勤率的情况。
1958年后,因工作无计划,任务头绪多,劳动纪律一度松驰。1962年随着调整
方针的贯彻落实,重申厂规厂纪,劳动纪律再趋好转。1965年济南卷烟厂总厂下发
统一的劳动管理制度,此间各厂职工争创“五好”,开展比学赶帮活动,劳动纪律
得到加强。“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纪律遭到破坏,1966~1968年间尤重。1976
年以后,在“学大庆”活动中,学习大庆人“三老、四严”的作风,劳动纪律明显
好转。
1980年6月,按省第一轻工业厅部署开展企业基础工作整顿, 劳动纪律作为五
项工作整顿内容之一,突出抓好定期检查记录,纳入考核奖评。同年中央颁布企业
《职工守则》,烟草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付诸实施,
以后逐步建立《岗位责任制》。
从1975年来,烟草行业每年都有青工大量入厂,有相当一部分青工因受社会不
良现象的影响,组织纪律观念差,无政府主义严重。各厂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和技术
文化训练,并以规章制度做约束,严明法纪,使青年工人的纪律观念逐步适应工作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