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质量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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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惩〗〖办法〗〖烟草行业〗〖管理〗〖产品〗〖卷烟〗
随着机械化程度提高,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的推行,质量奖惩办法逐渐形成规
章。
1964年1月按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规定,在烟支上加盖生产日期与机台号码, 在
包装的成品烟箱上加盖机台、生产日期印戳,纳入奖评。1965年实行综合月奖,机
台按基本奖、超产奖、节约奖三个部分综合计分计算,质量奖励归入基本奖部分,
质量不达标不计分。至1966年10月,此办法停止使用。
1972年后,重申产品质量与检验制度,但由于当时强调产量、产值,对产品质
量计分尚欠明细。1978年3月轻工部在湖南常德召开全国卷烟质量会议。 按会议要
求,各厂制定了产品质量升级规划,同年实行了计时工资加奖励,实行综合计分算
奖,质量得分率占25%。
1981年开始推行经济责任制,指标分解到机台。在产量、质量、消耗指标中,
质量得分率占40%,比例上升。
工厂在各部门和车间中开展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竞赛,对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取得显著成果者,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对管理不善,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质量考核
指标及出现质量事故的单位,按照情节扣除奖金,并追究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在
全面考核企业成绩时,质量指标有否决权,即各项指标中,其他指标都完成计划,
唯质量指标未完成计划,也不能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