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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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管理〗〖干部〗〖烟草行业〗
1948年,部队经营的5家烟厂(公司)移交地方管理后,成立利华烟草公司(驻青
州)。1949年山东省烟酒产销管理局成立, 利华烟草公司改为局属的山东省烟草公
司。随着山东各城市的解放,以部队办的烟厂为基础,着手培训干部职工,准备接
收管理城市烟厂。青州烟厂派人到济南烟厂,沙河烟厂(驻掖县)派人到青岛烟厂。
兴鲁烟厂(驻惠民)迁到德州后派人到济南烟厂,华东工商部派人到二十里堡烤烟厂
和坊子烤烟厂。这时烟草系统的干部,以系统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当地党政领导。
1952年山东烤烟生产与经营,归入土产、烟麻系统,干部由当地党政部门管理。
1953年,商业企业干部仍由地方党政部门管理;卷烟工业企业除青岛卷烟厂于
1952年归轻工业部直属领导外,青岛实业烟厂、青州烟厂、德州烟厂、临清烟厂曾
上划省工业厅直属领导,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由领导机关管理,党组织干部由地方党
委配备,党的工作由地方党委管理。1958年企业下放。青岛卷烟厂由部下放到省工
业厅管理,继而又下放到青岛市轻工业局管理,其他卷烟企业则下放到当地市、县
工业局管理,其干部管理也随着企业隶属的变化相应改变,唯青岛卷烟厂领导班子
一直由省委管理。
1964年至1969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管理期间,卷烟生产单位的干部,实行以条
条为主管理。青岛卷烟厂和济南卷烟总厂中层以上干部及各分厂的厂级干部由轻工
部任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企业起初是“群众组织”掌权,以后军、干、
群三结合组成领导班子,军代表撤走后,恢复到以地方为主管理干部的体制,一直
延续到1982年。
1982年,组建省烟草公司,将原属一轻、商业、供销分管的卷烟和烤烟产供销、
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随着烟草行业各单位的上划,干部管理也相应上划。公司组
建时干部管理实行下管两级的办法。1984年10月,省公司党组制定《关于改革干部
管理体制的意见》,由原来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主要领导干部,即省公司机关
内的处级、分公司和大中型企业的党政领导干部,及上述单位相当于同级领导职务
的专业技术干部。这些干部的任免、考核、鉴定、奖惩等,以省烟草公司党组管理
为主,并征求地方党委的意见。为增加干部了解面,制定了《向省公司党组备案的
干部职务名表》,此表包括青州、滕县烟厂的副职及相当副职的专业技术干部、顾
问、调研员和中层正职;潍坊、张店烟叶复烤厂的厂级副职;各分公司科长、主任;
临清、沂水、栖霞、兖州卷烟(雪茄)厂的党政副职;烟草中专学校的中层正职;各
县(市)公司的党政正职干部。
1986年起,企业全部上划归中国烟草总公司管理。总公司只管省公司经理、副
经理。省公司干部管理仍与过去相同。
“七五”期间,企业逐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企业中层
干部由经理(厂长)聘用,干部变动较大。1990年全省烟草系统增加干部904人, 占
原有干部人数的13.58%,增加干部中新聘用692人,分配大中专毕业生100人, 军
队转业40人。减少干部343人,占原有干部的5.15%,减少干部中解聘179人,离退
休141人。
“七五”期间,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普遍开展。1990年末,全省烟草系统有
5745名专业技术人员,任高级职称的36人,任中级职称的6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