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类 烟草专卖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烟草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7/article/2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7/article/2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烟草〗〖专卖〗〖烟草〗〖生产〗〖流通〗〖管理〗〖体制〗 烟草专卖是国家对烟草生产和流通,实行垄断管理、经营的一种体制,分为完 全专卖型和不完全专卖型。解放前,对烟草实行的专卖,属于不完全专卖。据记载, 清末开始征收烟酒税捐,民国初期北京政府对烟酒销售征收公卖税,这是对烟酒实 行专卖的雏形。建国前夕,人民政府曾对卷烟盘纸及卷烟价格实行垄断。建国后, 逐步实行烟草完全专卖。特别是1983年公布《烟草专卖条例》以后,国家对烟草及 其制品的生产、加工、收购、批发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对专用设备和专用辅料 (如盘纸、过滤嘴等)的生产和供应,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和全国垄断性经营,以 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满足社会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