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销售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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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烟〗〖销售〗〖消费〗〖省内〗〖建国后〗
  卷烟既是人民群众的特殊消费品,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政府极为重
视卷烟生产经营。
  1949年,山东省烟酒产销管理局成立,当年经销卷烟3.2万箱,占当年社会生
产产量的51%。1950年经销卷烟6.2万箱,比上年增加近一倍,占社会生产量的55
%。
  1953年,卷烟产销分工管理,烟厂隶属工业部门领导,产品由专卖部门包销。
从下半年起,对私营烟厂的产品也实行包销,国家控制了货源和销售市场。由于行
政区划变动,山东销区扩大,全年销烟19.8万箱,占生产量的67%。国营商业在掌
握全部卷烟货源以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合理调配商品,山东省在大量调出青岛卷
烟的同时,调进上海卷烟。1954年销售29.28万箱,比上年增长47.7%,比1949年
增长8倍(在销售量中包括调入上海卷烟6万箱)。为保持产销平衡,调出量也有增加。
  1955~1956年,卷烟不仅没有增销,反而回落。这两年农村处于大变革时期,
农民集中财力、物力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副业生产处于停滞状态,农业社的
收益,收获季节分给夏粮、秋粮、柴草,而现金分配集中在年终,农民手中平时钱
紧,购买力降低,卷烟是日常消费品,平时不吸,年终有了钱,也不能补上。虽城
市的卷烟销量继续增加,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卷烟销量超过计划的18~30%,但
城市市场小于农村市场,全省销售总量下降,1956年末库存量达到6.18万箱,比上
年增加53%。
  1957年,卷烟又呈旺销形势。这是由于政府对农业社的收益现金分配十分重视,
要求麦收预支,年终结算多分少留,以增加社员收入。城市就业人员增加,职工工
资提高,刺激了社会购买力。1957年销售33万箱,比1956年提高16.7%。1960年达
到40.9万箱。1960年国民经济处于严重困难时期,烤烟大幅度减产,卷烟产量下降。
同时为了支援全国卷烟市场,山东省由1959年调给外省8万余箱,1960年增加到11
万余箱;而从外省调进卷烟,由1959年的4万箱减少到2千余箱。1961年外调增至16.
9万箱,调入减至200箱。省内市场只销了16万箱,比1960年减少了60%,省内销售
卷烟不得不采取分配式供应办法。对城乡职工、干部和省辖市居民(16岁以上)、井
下工人、出海渔民每人每月供应卷烟5盒,其中乙二级烟1盒,丙级烟2盒,丁级烟2
盒。广大农村,在节日期间每户供应几盒。1962年外调卷烟增加到21.79万箱,省
内销量减少到14万箱,卷烟供应又采取新的办法:对农民交售粮、棉、油、烤烟和
鲜蛋奖售卷烟,当年用于奖售的卷烟1.26万箱,占年销售总量的11.4%。
  1963年9月,根据国家的统一布置,卷烟销售在定量供应的基础上,拿出一部
分高档卷烟实行高价,敞开供应。11月又提高卷烟零售价20%,分两次执行。随着
卷烟提价和增加生产,市场供应情况逐步缓和。1965年取消高价,其他限购办法也
逐步减少,但乙一级以上卷烟由于生产量少,外调任务大,市场供应一直紧张,只
能限量供应高干、高级知识分子和会议、招待用,对城市居民仅在节日供应一点。
  “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国卷烟生产连续两年下降,而山东卷烟生产、销售一
直稳步增长,1969年省内卷烟销量由1966年的30万箱,增至42.9万箱,恢复并超过
了1960年的历史水平。1971年春商业库存达到16万箱,比上年春增加一倍多,库满
为患,削价处理熄火卷烟,是年卷烟销量超过50万箱。以后每年平均以10%以上的
速度增长,1976年销量达到86万箱。山东卷烟档次较低,乙一级以上卷烟一直供不
应求。
  1977年全国卷烟生产增长22%,山东增长19%。年产卷烟达到146万箱,省内
销售96万箱,外调42万箱,外调量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1978年春,商业部门提出
卷烟熄火而拒绝收货,又一次使卷烟工业减少生产,商业削价处理熄火卷烟。工业
部门认为解决这种工商矛盾的最好办法是建立烟草公司,实行产、销合一,用经济
办法改进管理。这个意见商业部门同意。因为公司归属意见不一而未能办到。
  1979年卷烟生产恢复正常,但销售形势仍末好转。商业部门认为生产太多了,
应该减产;工业部门则认为是商业机制不适应,强烈要求产品自销。工业自销产品
的意见得到分管工业的省领导支持,工业部门普遍建立产品展销门市部、召开订货
会议,向省内、外推销产品,打开了销路。后分管商业的省领导出面协调,将省内
订货转给商业部门,省外订货仍由工业部门执行,是年省内销售卷烟112万箱,比
上年增加16%,其中工业自销量占8%。
  1980年省内销烟124万箱,比上年增加10.7%,其中工业自销占14%,商业库
存下降到8万箱,是10年来的最低水平。
  1981年,市场形势继续旺盛,乙一级以上卷烟供应更加紧张,国务院决定,从
11月18日大幅度提高高档烟价格,以调节市场供求,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些商贩
提前得到信息,抓紧进货。全年省内销量达到151万箱,比上年增加22%,其中工
业自销量占26%。
  1982年,成立山东省烟草公司,供产销统一管理。一时没有建立分、县公司的
地区,由商业继续经营;工厂也自销一部分,但必须执行统一价格政策。销售给批
发单位的,执行出厂价格;销售给展销门市部或基层零售店的,执行批发价格;零
售给消费个人的,执行当地零售价格。有调外省任务的烟厂,原来自销合同要统一
纳入全省的调拨计划,首先要保证调拨计划的执行。是年,由于提价的影响和商贩
存烟较多,省内销量只有157万箱,比上年增加3%,其中工业自销量下降到占22%。
  1983年,全省卷烟销售已基本纳入省烟草公司销售机构,各工厂不再自销卷烟。
全省全年销售卷烟151万箱,低于上年。
  1983年9月,国家颁布《烟草专卖条例》,各级政府和烟草部门整顿烟草市场。
由于烟草实行专卖,企业在生产适销对路产品方面下了功夫,加上两次价格的适当
调低,市场销售形势趋于正常。1984年全省共销售卷烟166.4万箱,比上年增长10
%。1985年全省销售卷烟182万箱,比上年增长9.4%。
  “七五”期间,山东的卷烟销售数量稳定增长,1990年总销量214万箱,五年
平均每年增长3.3%。由于档次提高较快,销售金额五年增长147%,平均每年增长
19.8%。
  40年来,卷烟销售省内产品一般占总量的95%以上,省外烟主要是销售上海的
高档烟,与河南交界县销一点河南烟,卷烟结构以丙级以下的低档烟为主。70年代
以前全省丙级以下低档烟销售一直在80%以上,1980年下降到77.5%,1985年降到
71%。“七五”期间,全省丙级以下低档烟销售已降到45%,甲级烟达到19%,过
滤嘴烟占20%。省外调入的中华、凤凰、牡丹、恒大等高档卷烟,和80年代的进口
卷烟,供应特殊需要。1988年13种名烟价格开放以后,高档烟省外调入、流入量增
加,市场可随便买到,只有少数卖外汇的旅游烟仍实行专供。临沂、惠民、菏泽地
区以销低档烟为主。人均消费量惠民地区一直比较高,居全省之首。1978年全省卷
烟人均消费为3.2条,而惠民地区为4.5条。烟台地区较为富裕,但人均卷烟消费只
有1.5条。此后,全省人均消费卷烟量稳步增长,维持在平均每年10%左右。烟台
地区消费量增加,卷烟档次也提高较快。
  1985年全省人均消费卷烟5.9条,惠民地区为6.1条,烟台地区为5条。随着人
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高档卷烟需求量呈增长的趋势。农村的销售潜力较大,
销售量增长高于城市。1990年全省人均销烟6.5条,惠民地区为6.15条,东营为5.7
条,基本维持5年前水平,烟台市超过惠民为6.9条,威海市为7.5条,潍坊地区为7.
4条。以消费金额计算,全省人均36元,惠民地区29元,东营市31元,烟台市40元,
威海市44元,潍坊地区43元。山东省消费卷烟仍低于全国人均卷烟7.3条,金额55
元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