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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卷烟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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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烟〗〖等级〗〖划分〗〖标准〗   卷烟主要是根据其使用原料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等级,等级愈高销价愈高,纳 税率也愈高。   建国前后,山东烟草公司执行一、二、三等制,其中一等卷烟分为一等一和一 等二两个级别。一等烟产量甚少,仅供城市消费,二等烟适合大众需要,三等烟销 售于农村。产量最多的是二等烟。1950年后,执行甲、乙、丙、丁四级制。省内卷 烟厂除青岛颐中烟厂生产乙级烟外,均生产丙丁级卷烟,档次甚低。1956年12月国 家食品工业部颁布《卷烟部颁标准》,执行甲一、甲二、乙一、乙二、丙一、丙二、 丁、戊8个等级。省内各烟厂仍以生产丙丁级卷烟为主。1957年,济南卷烟厂开始 生产大明湖牌乙一级卷烟。1958年,青岛、济南、益都、滕县、德州等烟厂有少量 甲级烟投产,因工艺条件不佳和原料困难,产量很少。从70年代中期开始,各烟厂 积极上档次,甲、乙级卷烟的生产逐年增长。   1980年,山东甲级烟产量占总产量的0.83%,而全国占3.35%。适合农村市场 的丁、戊级烟山东占35%,全国占21.7%。   1983年,山东的乙二级卷烟从省外市场退出,生产下降。省政府拨外汇进口烟 叶,加速发展甲级、乙一级卷烟,1985年又在云南建立原料基地,解决云南烟叶不 足。当年山东甲级烟比例达到2.89%,全国比例增至8.2%。   “七五”期间,全行业在积极提高烟叶质量增产上等烟叶的同时,研究改革配 方,逐步改变以上等烟叶生产甲级烟的传统。1990年,山东生产甲级烟39.4万箱, 占卷烟总产量的16.6%。丁、戊级烟的比例降到10%。过滤嘴烟比例为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