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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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省丝绸公司〗〖丝绸〗〖蚕茧〗〖生产〗〖销售〗
计划管理包括农工商贸的产、供、销的各项计划。1981年前茧、丝、绸由农、
工、商、贸、供销五个口分头管理,各项计划的安排由各口分别下达,在执行过程
中往往各自为政,极难协调。原来的生产计划是根据出口需要对口计划,按原料数
量分配生产计划后,再逐步平衡,属被动性计划生产,因而有时出现失误。70年代
根据蚕桑生产规划,预计1980年桑蚕茧产量可达50万担,因而缫丝、丝织工业增加
设备,扩大生产能力,各乡、镇农工丝生产也盲目扩建,至1981年,全省仅生产农
工丝的乡镇企业就多达136处,而且大多数乡镇企业设备简陋,缫折高、 丝质低。
实际上1980年仅收购桑蚕茧20.5万担,比原计划少了一半多, 继之乡镇企业又与
国营企业争抢原料,造成计划失控、原料缺口较大,影响了出口计划的完成。
1981年山东省丝绸总公司成立后,实行系统内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领导。
同年制定了《山东省蚕业生产十年规划》(1981~1990年),将临朐、沂源、文登、
临沂、蒙阴、宁阳、兖州、益都、乳山、海阳、莱西、莒南、泰安、曲阜、桓台、
日照、昌邑、诸城、栖霞、莒县、莱芜、滕县等22个县作为桑蚕生产基地,重点发
展,使之产茧量占到全省总产茧量的70%以上。1982年在生产布局上作了调整,根
据实际情况和生产要求,将规划中的22个重点县调整为19个重点县,即减掉了诸城、
滕县、泰安、昌邑,增添了五莲县。基本上形成了蚕茧商品化生产。同时,对原有
缫丝企业进行了整顿,关闭了2家长期亏损的国营缫丝厂,保留了10家国营缫丝厂;
对原有的130余家乡镇(社队)缫丝厂,采用一次性补偿的方式,由省财政拨款300
余万元,对基础差、产品质量低劣的乡镇缫丝厂予以关、停、并、转,确定保留21
家。经过整顿,实际保留13家。省公司积极协助乡镇企业改善管理,改造设备,提
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并制定了《山东省农工丝(桑土丝)试行标准》和农工丝
(桑土丝)出厂价格和丝价补贴,确定农工丝由省丝绸公司统一经营,统一安排调
拨供应,干茧原料统一计划调拨,确保国营企业的正常生产,提高厂丝品位,保障
出口任务的完成。尔后,在统一计划的前提下,又制定了干茧试样计价暂行办法,
进一步推进了桑蚕茧茧质的提高。
1984年,省丝绸公司实行实体化管理后,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逐步缩
小了指令性计划,扩大了指导性计划。现行计划管理,由省丝绸公司统一负责全行
业工业生产年计划的制定和“七五”规划的安排。具体方法是全面计划,半年对口
调整一次生产的具体品种;内外贸随时衔接平衡,调剂原料,并由各地、市丝绸公
司监督执行。
内销计划管理变化较大,由原来的定品种、定计划,至1985年底逐步放开,给
企业产销以较大的灵活性。除省直六个丝绸批发站归省统一调拨外,各市、地、县
丝绸经营属市、地、县丝绸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