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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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人员〗〖机关〗〖省丝绸公司〗
1981年4月省丝绸总公司成立后,先后设立了办公室、人事处、 计划基建处、
财务物价处、蚕茧处、科技教育处等6个处室及生产经理部、供销经理部、 青岛丝
绸进出口分公司3个独立核算单位。省丝绸总公司组建时,共有干部95人、工人 27
人(其中省农业厅移交干部9人、省纺织厅移交干部6人、省供销社移交干部25人、
调入干部55人)。
1983年9月10日,省编制委员会以鲁编137号文件批复同意省丝绸公司设立办公
室、直属政工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劳动工资处、蚕茧处、工业处、进出口处、
科学技术处、老干部处、供销经理部。公司机关企业编制220人(含驻青岛、 周村
物资供应站人数)。并同意在青岛组建山东省丝绸产品开发中心(对外并挂山东省
丝绸研究所的牌子)。原驻周村的省丝绸研究所改为山东省丝绸产品开发中心试验
厂。

〖省丝绸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设置〗
省丝绸公司成立后,省进出口委员会下达了《全省丝绸公司机构设置意见的通
知》,各市、地丝绸公司相继成立。文登、乳山、海阳、牟平、栖霞、莱西、胶南、
临朐、益都、惠民、桓台、平阴、肥城、泰安、宁阳、莱芜、新泰、兖州、曲阜、
沂源、沂水、莒县、莒南、日照、苍山、临沂、蒙阴、滕县、金乡、昌邑、掖县、
东平等32个县(市)也先后成立了丝绸公司。
组建过程中,淄博市丝绸研究所、丝绸工业学校、生丝检验所先后划归省丝绸
公司领导,并改称山东省丝绸研究所、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同时,烟台桑蚕原种场、栖霞方山柞蚕原种场、益都桑蚕育种场、邹县蚕种场划归
省丝绸公司直属领导。全省丝绸内销业务也从济南、济宁、烟台、潍坊、淄博、青
岛纺织品批发站移交省丝绸公司,由供销经理部统一管理,上述各地成立了相应的
丝绸批发站。
1984年3月,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丝绸公司《关于实行经济实体化意见的报告》,
决定对地、市、县丝绸机构作如下调整:
1.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市和泰安、 临沂地区改设精干的省公司派
出机构或总厂,承担省公司委托的工作任务。不宜设派出机构或建立总厂的地市,
暂时保留公司,以利工作的正常进行。
2.撤销济南市公司,所属丝绸企业归省公司直接领导。
3.撤销德州、惠民、聊城、菏泽地区丝绸公司,改设批发零售机构, 兼管原
有的蚕茧收烘工作。
4.保留兖州、曲阜、宁阳、莱芜、平阴、肥城、新泰、临沂、日照、 莒南、
沂源、蒙阴、苍山、曹县、沂水、临朐、益都、五莲、栖霞、海阳、乳山、文登、
胶南、莱西、桓台、滕县等县(市)公司,承担经营蚕茧生产和收烘工作,开展丝
绸产品的销售业务。
实体化过程中,上收的国营工业企业有济南丝绸厂、青岛丝织厂、淄博制丝厂、
淄博丝织一厂、淄博丝织二厂、淄博丝绸印染厂、淄博丝绸复制品厂、淄博绢纺厂、
乳山制丝厂、烟台丝织厂、乳山经纶丝绸厂、莱阳绢纺厂、烟台丝绸检验站、临朐
缫丝厂(包括丝绸车间)、兖州缫丝厂、金乡丝织厂、禹城缫丝厂、泰安丝绸厂、
临沂缫丝厂、沂源缫丝厂、莒县缫丝厂、日照丝绸厂、莒县丝织厂、平邑丝绸厂;
体制不变,产供销由丝绸公司管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青岛第二丝织厂、青岛
丝线厂、淄博丝织三厂、淄博丝绸机械厂、淄博染丝厂、海阳丝绸厂、牟平丝绸厂、
栖霞丝绸厂、文登丝绸厂、威海丝织厂、烟台丝绸印染厂、乳山丝绸印染厂、乳山
丝针织厂、昌邑柳疃丝织一厂、昌邑柳疃丝织二厂、昌邑丝绸印染厂、临清丝绸厂、
成武丝织厂。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丝绸系统经济实体化的需要,1985年1月, 省丝绸
公司党组决定对公司机关机构设置在原有基础上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编制仍为 220
人,实有353人,其中在职人员335人。同时还决定保留山东省丝绸研究所,撤销青
岛丝绸新产品开发中心;为便于工作,保留德州、惠民、聊城、菏泽地区丝绸公司,
并保留金乡、昌邑、牟平、惠民、掖县丝绸公司。
截止到1985年底,全省有市、地公司11个,县公司31个;国营蚕种场23个(包
括桑树良种繁育场1处);丝绸工业企业42个,其中全民企业25个,集体企业17个,
全民与集体合营企业1个(按行业分为:纯缫丝企业8个,绢纺2个,纯织绸15 个,
缫织7个,纯印染3个,织染1个,丝针织1个,复制品1个,染丝1个,丝线1个, 丝
绸机械1个,蚕药厂1个);另有茧丝检验所、丝绸学校、丝绸研究所等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