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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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贸易〗〖销售〗〖丝绸〗〖流通〗〖渠道〗〖建国前〗
  19世纪末,昌邑柳瞳一带丝织业相当繁盛。值集日,驴驮人背,肩挑手领,四
方织户云集柳瞳,自朝至夕,络绎不绝,进行丝绸贸易。清人王元■所著《野蚕录》
中述:“今之茧绸,以莱州为盛。莱之昌邑柳暄集丝业荟萃之区,机户如林,商贾
骈■,茧绸之名,溢于四远,除各直省外,至于新疆、回疆、前后藏、内蒙古,裨
贩络绎不绝于道,镳车之来,十数里衔尾相接”。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胶济铁路通车,周村、济南被辟为商埠,丝绸销路进
一步扩大,行销到北京、郑州、石家庄、西安、兰州及内蒙一带。到1920年,周村
已成为全省丝绸商品流通中心。据《周村志》记载,城内有丝市街、绸市街、丝店、
丝局、■行达36家。丝店系代客买卖,丝局系自营,■行系制造兼买卖者。商品成
交以集市贸易为主,每逢集日,机房将成品送绸缎店检验洽价,成交后付现款。店
内将收买的产品分好等级交染厂染色,然后打包运往外埠销售。也有外地客商居于
染厂,由厂家代客买卖、染色、发运。1931年,南销上海、丹阳、南京、苏州、无
锡、扬州、徐州、杭州、宁波等地的丝绸计196万元;西销河南、山西、 陕西等省
的68万元;北销天津、北京50万元;东北三省40万元;内蒙、新疆10万元。此间潍
县、临沂等地都设有绸缎庄,经营批发零售业务。济南有计裕、记正、源兴、德聚、
公成永、怡章鸿等多处经营批发绸缎的商家,生意兴隆。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销路断绝,上海销路减少, 各流通渠道皆因战争而
受阻,山东的丝绸贸易处于萧条冷落状态。

    〖建国后〗〖丝绸〗〖国内〗〖贸易〗〖流通〗〖渠道〗〖销售〗
    〖1949-1966〗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公私兼顾、
劳资两利”的政策,帮助工商业户恢复发展丝绸贸易,扩大流通渠道。到1950年,
仅周村一地30多个丝绸品种年销量就达581万米,主要销往西安、 兰州及长江以北
各省,并在伊宁、乌鲁木齐等地设绸缎庄。1951年,中国蚕丝公司山东省办事处(
后改称中国丝绸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着手经营丝、绸业务,经营数量仅占市场的16
%左右。1952年后政府对私营丝织企业实行加工订货办法,丝织业的产销初步纳入
国家计划。1954年将省内主要客户进销绸缎渠道进行划分:济南支公司负责德州、
聊城、菏泽、济宁、惠民、临沂、泰安、济南市的供货;淄博支公司负责淄博矿区
及淄博市的供货;烟台支公司负责莱阳、文登、烟台市的供货;省公司负责胶州、
昌潍、青岛市、潍坊市的供货。
   1957年,安徽、新疆、陕西、山西、河南、青海、宁夏、内蒙、 甘肃等省区
所需的山东丝绸产品由中国丝绸总公司下达调拨计划,由省公司组织青岛、淄博直
接供应。省内供应是先城市后农村,以济南、青岛为重点。
  1959年,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丝绸商品及原料调拨供应渠道按经济区作了重
新划分:烟台支公司负责烟台专区所属市县的经营供货和原料供应;淄博支公司负
责淄博专区所属市县的经营供货和原料供应;济南支公司负责济南市所属县及菏泽、
济宁、聊城专区和苍山、蒙阴、沂水、平邑、郯城、费县的经营供货,并负责济南
市和济宁、菏泽、聊城专区的原料供应;青岛批发部负责青岛市所属县的经营与原
料供应;昌潍支公司负责昌潍、临沂专区的原料供应。
  1963年对内销丝绸、人造棉布计划供货渠道进行调整:其货源组织和对国营商
业的批购由外贸部门负责,省内市场销售由国营商业部门统一安排和供应。尔后内
销丝绸、人造棉布由商业厅、外贸局按年按季衔接计划,省纺织品公司和省纺织品
进出口公司按计划执行,青岛、济南、周村的纺织品批发部按经济区划向各县(市)
百货公司或纺织品公司办理拨交批发业务。青岛、济南市经营丝绸产品的单位根据
分配计划,直接到外贸批发部进货。1966年,丝绸内销交由商业系统纺织品公司经
营,由其下属纺织品批发站按经济区划片供应。

    〖建国后〗〖1981-1985〗〖丝绸〗〖国内〗〖贸易〗〖流通〗
    〖渠道〗〖销售〗
  1981年,山东省丝绸总公司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济宁六市设立
了丝绸批发部(后改称批发站),对全省丝绸内销批发业务实行统一调拨,原由各
地纺织品站、百货公司经营的丝绸批发业务交归各丝绸批发部经营。1982年后,新
增惠民、德州、聊城、泰安、菏泽、临沂地区丝绸公司丝绸内销直拨点。从此全省
丝绸产、供、销内贸业务全部由山东省丝绸公司统一管理,纳入对口计划渠道。各
厂家生产的丝绸产品均由所在地区批发站收购后,在省内按“计划为主、市场调节
为辅”的原则进行调拨批发。
  1981年12月7日,中国丝绸公司成立, 遂对部分内销丝绸实行全国统一调拨,
山东省丝绸产品主要调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河南、
湖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外省丝绸产品则由中国丝绸总
公司下达指令性调拨计划,由各批发站按计划直接到江、浙、沪、闽、粤等地衔接
进货。1985年指令性计划逐步缩小后,购销渠道基本放开,省外货源多由各批发站
直接赴产地采购定货。1980~1985年,外省丝绸产品每年调入省内200~300万米左
右。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丝绸产品的销售由过去单一渠道、独家经营变为多渠道、
少环节、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多家经营。1985年,省内除原有的6个丝绸批发站、 29
个地(市)、县丝绸公司批发部外,一些纺织品站、丝织企业、个体户也开始经营
丝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