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蓖麻蚕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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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蓖麻蚕〗〖方式〗〖建国后〗〖收购〗〖分级〗〖标准〗
〖价格〗〖1956-1966〗
1956年,山东省开始试养蓖麻蚕。翌年7月4日, 省丝绸公司与省供销社下达
联合通知,在饲养量较大的聊城、菏泽、泰安三个专区收购蓖麻蚕茧皮,由三个专
区的丝绸支公司委托当地县供销社代购。代购手续费按代购总值的3~3.5%计算,
具体数字由各地根据当地产量多少和集中程度规定。收购人工费用由供销社自行负
担,包装费、运输费由丝绸公司负担。收购茧皮分剪口茧和蛾口茧,剪口茧分5级,
1级每市担300元,5级260元,每级差价10元;蛾口茧分3级,1级每市担210元,3级
200元,每级差价5元。当年收购的蓖麻蚕茧皮调往上海,供作绢纺原料。
1959年,山东省商业厅下达了蓖麻蚕鲜茧的收购标准和价格,以茧层率11%、
好茧率100%作中准价,每市担30元, 然后按好茧率的降低和茧层率的上下浮动,
确定10个等级,每级每市担差价1.5元:好茧率100%、茧层率13%为1级,每市担
35.5元;好茧率100%、茧层率8.5%为10级,每市担23元。同时调整了剪口茧皮
的收购价格,分为6级,每级每市担差价10元,1级每市担350元,6级每市担300元。
以第3级为中准价。分等级的标准为4项条件:剪口的长度不超过茧长度的三分之一;
茧壳无污烂、杂质;手摸茧壳干爽;未混入没剪口的茧子。不符合此4 项条件的,
作等外级,以质论价。同年,山东省丝绸公司暂定了蛾口蓖麻茧皮收购价,共分 5
个等级,每级差价10元,1级蛾口茧皮每市担320元,5级280元,等外茧皮以质论价。
1965年,山东省科委批准实行山东省收购、拨交蓖麻蚕茧皮的企业标准,分剪
口茧和蛾口茧两种分级标准,见表3—18、表3—19:

1965年8月2日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规定,蓖麻蚕茧皮代购手续费统一按收
购总值的3.5%计算,需方莱阳绢纺厂支付收购资金的利息、运杂费、收购人员的
工资、收购工具折旧费等项开支。
1966年,蓖麻茧皮收购改由省供销社土产公司统一管理和经营,土产公司与莱
阳绢纺厂形成购销关系。省供销社调整了蓖麻蚕茧皮的收购价格,剪口茧收购价格:
1级每市担350市,2级330元,3级300元,等外150~250元;蛾口茧收购价格:1 级
每市担320元,2级280元。同时确定了拨交给莱阳绢纺厂的拨交价, 在收购价的基
础上加上蚕业改进费2%、基层供销社代购手续费3.5%、县内茧皮集中费每斤0.
0135元、挑选整理费每斤0.05元、包装折旧费每斤0.0224元、利息1.5%、保管
费0.5%、损耗2%、经营管理费2.5%,即为拨交价格。剪口茧拨交价:1级每市
担403元,2级380元,3级347元,等外茧按收购价加17%计算;蛾口茧拨交价:1级
每市担369元,2级324元。

〖蓖麻蚕〗〖蚕茧〗〖价格〗〖收购〗〖分级〗〖标准〗
〖1971-1985〗〖建国后〗
1971年,经山东省供销社与省外贸局商定,规定了蓖麻蚕茧皮拨交外贸部门的
价格:剪口茧1级每市担406元,2级383元,3级349元,等外按收购价加19%计价;
蛾口茧1级每市担371元,2级325元。
1973年,山东省标准计量局与省纺织工业厅,省供销社、省农林厅、省纺织品
进出口公司修改了蓖麻蚕茧的收购标准。同年7月23日开始试行。 标准规定:茧皮
要干爽、干净;剪口茧应单面直线剪口,按照色泽和轻污染率分一、二、三等,重
污染茧为等外;蛾口茧皮按蛾尿污染率分一、二等;茧皮内不应混有平板茧。收购
价格仍执行1966年规定。提高了工业拨交价格(不含运杂费),剪口茧拨交价: 1
级每市担440元,2级416元,3级381元,等外按收购价加19%计算;蛾口茧拨交价:
1级每市担405元,2级356元。运杂费均由接货方负担,其中蚕业改进费一项由1966
年的2%提到2.5%。
1978年,蓖麻蚕茧皮归山东省供销社蚕丝公司统一经营,盈亏体现在蚕丝二级
站。设有蚕丝公司的县,由县蚕丝公司经营;没有设蚕丝公司的县,由蚕丝二级站
委托县土产公司代办经营。基层社采购站给县蚕丝公司代购,代购手续费按收购总
值的3.5%计算;蚕丝二级站委托县土产公司代办经营,从收购到调出的费用采取
定额包干办法,按收购总值的10. 73%计算,另外付给2%的代办费。
1985年5月,省丝绸公司为恢复蓖麻蚕茧的生产, 调整了蓖麻蚕茧皮的收购价
格,在收购中仍执行1973年省标准计量局颁发的蓖麻蚕茧皮的企业标准,调整后的
收购价格:每公担剪口茧皮,1级880元,2级820元,3级760元,等外500~600元;
每公担蛾口茧皮,1级780元,2级720元。同时规定,蓖麻茧皮由县丝绸公司经营,
未设丝绸公司的县,由所在市或地区丝绸公司与县供销社或基层供销社签订供销合
同。从收购到进厂的费用采取定额包干、盈亏自负的办法,按收购总值的22%计算。
茧皮拨交采用送货制,供方负责送货,运费由需方负担。
国家从1962年开始实行过蓖麻蚕茧奖售政策。1962年,每斤蓖麻蚕鲜茧奖售人
造棉绸0.3尺;1965年~1966年每斤鲜茧奖售人造棉绸0.2尺,每斤茧皮奖布票 2
尺;1969年一度取消了奖售物资;1972年,每斤茧皮奖布票2尺。1985 年恢复蓖麻
蚕茧生产后,没有制订奖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