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蚕茧站 1985年茧站分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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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站〗〖收购〗〖机构〗〖简介〗〖指导〗
〖蚕茧〗〖生产〗〖数量〗〖管理〗〖分级〗
蚕茧站是指导蚕茧生产和负责收烘工作的基层单位。1966年以前由外贸投资茧
站的基本建设,帮助指导生产;茧站的烘茧灶、晾茧棚及附属设备由外贸口委托当
地供销社管理。1962~1967年改由丝厂投资,仍委托当地供销社管理。1977年,茧
站划归山东省蚕丝公司管理。1981年后,茧站改由省丝绸公司下属各县(市)丝绸
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各茧站普遍实行了经济责任制,大体有三种形式:一为合理制
定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各项指标者,给予适当奖励;二为实行经济承包,
合理制定茧站的收茧任务、技术指标、费用水平、毛利率等项目,定额包干,超额
分成;三为实行县公司统一管理,茧站独立核算,利润包干,超利润分成的办法。
1984年,枣庄市台儿庄区薛家庄乡自办蚕茧站,自己经营,所收蚕茧仍按计划
调拨、作价。该自营茧站从生产入手经营收烘和管理,有一定经济效益。
1984年,益都、临朐两县丝绸公司开展了与乡(镇)联营茧站的试点工作,益
都县公司与何官乡南张楼村、临朐县公司与龙岗乡宫家庄建立起联营蚕茧收烘站。
联营茧站所在乡镇区域内生产的桑蚕茧,由联营茧站收烘,并采取“双方投资、风
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办法,自负盈亏。到1985年底,全省共建5个联营茧站。
1981~1985年的5年间,省内用于建设和改造烘茧灶的资金达1800余万元, 其
中省丝绸公司拨款975.8万元。1985年底,全省有茧站170个,各类烘茧灶269乘,
晾茧棚76098平方米。
1985年,山东省丝绸公司制定了茧站分级评定标准(见下表),以收茧量和蚕
茧质量为依据,分A、B、C三级茧站。同年被评为A级茧站的有文登县葛家蚕茧站、
文登县泽头蚕茧站、文登县高村蚕茧站、文登县侯家蚕茧站、莱西县望城蚕茧站、
临朐县五井蚕茧站、益都县王坟蚕茧站、益都县苏屯蚕茧站、莱芜市羊里蚕茧站、
莱芜市寨里蚕茧站。

1985年茧站分级评定标准
〖1985〗〖分级〗〖标准〗〖蚕茧站〗〖统计表〗
表3—9
┌──┬────┬────┬───┬───┬────┬───┬────┬───┐
│编项│桑茧 │张种 │生产 │茧丝长│解舒率 │蛹体 │烘折 │购 销│
│号 │收购量 │收茧量 │上茧率│(米)│(%) │适干率│(市斤)│差价率│
│ 目│(市担)│(市斤)│(%)│ │ │(%)│ │(%)│
│茧站├────┼────┼───┼───┼────┼───┼────┼───┤
│级别│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A级 │1500 │65以上 │82以上│1100 │72以上 │93以上│235 │30以上│
│ │以上 │ │ │以上 │ │ │以下 │ │
├──┼────┼────┼───┼───┼────┼───┼────┼───┤
│B级 │1000~ │55~65 │77~82│1000~│67~72 │85~93│235~ │25~30│
│ │1500 │ │ │1100 │ │ │240 │ │
├──┼────┼────┼───┼───┼────┼───┼────┼───┤
│C级 │1000 │55以下 │77以下│1000 │67以下 │85以下│240 │25以下│
│ │以下 │ │ │以下 │ │ │以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