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干茧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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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茧〗〖桑蚕〗〖蚕茧〗〖拨交〗〖送货〗〖费用〗
1981年,鲜茧改为自收自烘后,省丝绸公司规定干茧拨交采用送货制,随烘随
运,由供方负责代办托运,按省丝绸公司下达的干茧分配计划,送达各缫丝企业。
运杂费因运输距离的不同各异,采用定额包干制,由各缫丝企业负担。运距在 100
公里以内者,每公担桑干茧定额运杂费为4.5元;运距每增加10公里,运杂费增加
0.5元。各缫丝企业平均负担运杂费用定额为每公担11.5元, 超出者由省公司补
足,节余者结交省公司。省、地丝绸公司蚕茧经营管理费由原定的3%降为1.5%,
由各缫丝企业按干茧供应价格总值计提。
1985年,桑干茧经营管理费增加,小缫丝企业按供国营缫丝企业的价格,加计
1.5%的经营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