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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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年,山东省开始试行纺织工业部颁发的《印染工业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并逐步全面推开,印染产品质量走向正规,当年全省印染布平均混合入库一等品率
即达到96.20%。“一五”期间产品质量平均稳定在95.8%以上。1958年开始,由
于“大跃进”以及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影响,山东省印染布入库一等品率一度下降,
1962年仅为90.93%。1963年起,通过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
1966年印染布入库一等品率提高到96.83%。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企业生产秩序及管理制度受到了极大冲击,全省印染
产品质量从1968年起连年下降,1976年印染布平均混合入库一等品率降到71.45%,
其中混纺及化纤布的混合入库一等品率仅为68.83%。“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
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生产秩序的恢复,产品质量开始回升。1980
年全省印染布平均混合入库一等品率恢复到92.4%(其中混纺及化纤印染布回升到
91.14%)。
  “六五”时期,山东印染企业为了适应纺织品市场的急剧变化,加快内部经营
机制的转轨,突破了以往坯布来源固定、批量大、品种少的生产模式,转换为小批
量、多品种和坯布来源、结构变化多样的新格局,但由于生产工艺不断调整,试制
投产交替频繁,产品质量出现波动。1988年印染布全省平均混合入库一等品率为85.
03%,混纺及化纤印染布入库一等品率为85.27%。与全国11个重点省市印染布质
量比较,山东省1976年列全国第9位,1985年上升到全国第2位(仅次于上海),1986、
1987年分别下降到全国第4和第8位,1988年又回升到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