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坯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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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古代家庭手工印染所用坯布多系自纺自织。明清时期,染坊生产大都为代
客加工,或在集市收购民间布匹加工出售。民国初期,潍县、淄博等地的大批机户
与济南各家染坊建立了密切的供应坯布关系。资本较多的染坊大多是收购纱、线交
由民户代织坯布。20世纪20年代后,山东机器棉纺织在济南、青岛兴起,机织坯布
大量投向市场,印染坯布的主要来源转向市场采购。1946年中纺公司青岛分公司成
立,控制了青岛机器棉纺织厂的生产和销售,济南、青岛等地印染厂家所需坯布,
主要向中纺公司批购,其他各地染坊(厂)的坯布仍向一些小织布厂或布商采购。
  新中国建立初期,山东各地印染企业,在人民政府扶持下,接受国营商业部门
的加工订货,坯布由商业部门提供。1950年中国花纱布公司山东省公司成立,1951
年1月全国实行棉纱统购政策,1954年9月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印染企业与花
纱布公司由加工订货改为购销关系,所需坯布按生产计划由花纱布公司供应。从
1965年起,为减少中间环节,印染坯布改由纺织工业系统内部按计划平衡直接对口
调拨。
  山东广大农村分散的私营小手工印染业户,则采取“上午赶集,下午串户;白
天揽活,晚上生产;收活到村户,染后送上门”的生产经营方式。
  几十年来,山东省纺织工业在发展过程中,纺纱、织布、印染的生产能力交替
增长,随着全省坯布出口量增多,坯布缺口加大。经济计划体制改革后,坯布缺口
大都由各企业通过加强横向协作联系购进,或以来料加工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