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复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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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复制产品除上述6类外,还有手帕(包括真丝绘绣手帕)、印花包袱、围巾、
丝织商标等。1988年山东手帕产量达到3000万条。
  山东手帕生产始于民国初年,生产数量不多,直到50年代,仍分散在济南、青
岛、济宁等地手工业户中,尚无专业生产企业。1957年济南手帕社建立(后改为济
南手帕厂),这是山东第一家手帕专业厂。1966年,滕县城关镇棉织社(后改为滕州
手帕厂)也专产手帕。两厂均以印花帕为主。青岛第五印染厂兼产印花手帕、手绘
真丝手帕和长巾,曾多次获全国旅游产品优秀纪念品奖,该厂生产的印花包袱,行
销广大农村,80年代产量一般在150万条左右。枣庄、泰安等地也有生产印花包袱
的企业。
  山东生产围巾始自1919年济南德香楼,主要品种为妇女包头用的线织方巾,50
年代潍坊也有少量生产。品种还有方格围巾、有穗方布、长短条式男围巾等。全省
最高年产量(1977年)达到1061.78万条。济南围巾厂生产的腈纶拉绒长围巾1986年
获纺织工业部优质产品奖。之后,由于着装习惯的变化,需求量锐减,1988年末,
该厂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