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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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业生产所需原料以棉纱(线)为主。70年代后期开始使用化纤原料(如腈纶
纱与棉纱线交织的毛巾被、沙发布、维棉混纺的床单、涤纶轴线等)。
  建国前,私营复制业户一般规模不大,所需原料多系就地随行就市采购纱(线)
加工织造。
  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前私营业户所需原料,由同业公会(行业加工委员会)按
月申报计划,经当地工商局批准,由花纱布公司供应。1954年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后,
生产原料由花纱布公司(1956年改为纺织品公司)按照企业生产计划供应。1965年后,
纱布供应计划改由工业主管部门按季召开平衡会议,实行工业内部调拨供应。1983
年,棉纱货源充裕并一度出现滞销现象,原供应渠道被打乱,生产企业可以就市自
行选购。1984年之后,棉纱供应紧张,又恢复计划对口供应办法。但复制企业按计
划对口供应的棉纱往往不足,缺额则由企业自行采购弥补。其间棉纱价格几经调整,
原料成本加大。1983年前21支棉纱国家计划价格为每吨4153万元,至1988年调到
6170.4元,而计划外实际购价高达8500-9500元,5年间涨价1.05~1.29倍。
  1988年山东复制业全年耗用各种原料54224吨,其中棉纱51250吨(占95%)、涤
纶纱1260吨、腈纶纱1520吨、其他原料194吨。毛巾业耗用棉纱量最大,达40600吨,
占复制业耗用棉纱量的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