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五、可比用工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纺织工业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5/article/29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25/article/29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了便于企业之间纵向和横向比较,1959年青岛市纺织工业局制订了“分品种 综合劳动定额”的方法。首先制订了纺部分品种万锭用人标准与统计考核办法,先 后在青岛各棉纺织厂试行。此法受到纺织工业部的重视,并委托山东省制订全国适 用的可比用工办法草案。山东组织了以柳遂兴为主的7人小组,经过一年多的全国 调研工作,1977年提出了“棉纺织企业实物劳动生产率单位单品折合可比用工计算 方法”草案,同年纺织工业部在青岛召开审定会议,随后以(77)轻纺劳字第045号 文件《关于棉纺织企业试行折算标准品可比用工水平的通知》颁发了这一计算办法。 1979年进行过修订,1985年改行“四三制”本。这一方法已成为企业“双定”(定 员定额)、落实经济责任制、实行承包经营和核算成本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