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动规范 山东省纺织工业各行业岗位顺序与工作物等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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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规范是纺织工业劳动管理的支柱。它规定了各工种必须达到的劳动定额的
水平,技术要求和岗位责任,是生产工人劳动的标准。
  “劳动规范”的产生始于1980年。当年,纺织工业部为了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
制,加强纺织企业定员定额的管理,先后委托山东、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纺
织主管部门和辽宁省丝绸公司分别制订各行业运转生产工人和棉纺织企业保全保养
工人的劳动规范。山东省承担的《棉纺织企业运转生产工人劳动规范》,自1981年
2月开始着手制订,同年12月,纺织部在山东济南召开了“劳动规范”审定会,
1982年1月14日正式通知全国各地试行。之后,各行业“劳动规范”相继产生。
  劳动规范是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基础,在“规范”中确定了“岗位顺序”,它是
按照各工种技术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责任大小等方面,综合分析排队
归类并结合历史情况制定的,代表了纺织工人各工种的等级。详见表10-6。

      山东省纺织工业各行业岗位顺序与工作物等级表
表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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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序工作等级行业           │一岗│二岗│三岗│四岗│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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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织、毛精纺、棉印染、麻纺织    │6.50│6.00│5.50│5.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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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粗纺、长毛绒、色织床单、织带、毛巾、│6.25│5.80│5.40│5.00│4.50│
│帆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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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内衣、袜子、制线、围巾、毛条   │6.00│5.60│5.30│5.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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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棉印染行业的滚筒印花挡车工执行“特岗”,工作物等级为7级。
2、色织行业的复杂品种织布挡车工可执行6.50级。

  劳动规范产生后,每个工种岗位都规定了“劳动定额”、“劳动分工”和“劳
动责任”,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社会主义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