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度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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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计划(包括季度计划),主要根据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落实长期规划规定
的任务,是执行长期规划的具体计划。山东纺织生产计划的繁简程度,随企业管理
体制的变迁而有所不同。
  50~60年代,省内纺织企业分属纺织工业部、省纺织工业厅直接领导,各项计
划指标直接下达到企业。计有:生产计划(包括产品品种、数量、设备运用等)、技
术组织措施计划(包括技术设备改造、生产组织、劳动组织等)、物资供应计划(包
括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等)、劳动工资计划(包括职工、工资、劳动生产率
等)、成本计划(包括生产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工资、管理费用等)、财务计划(
包括流动资金、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利润、财务收支平衡等)和新产品试制计
划等7种。有基本建设任务的还要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各项计划均以生产计划为中
心,构成统一的计划整体。各项计划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以保
证各项计划之间的协调一致。
  50年代,计划工作主要是学习苏联模式,计划指标过细、过繁,如设备利用率、
台时、千锭时的分品种数要保留四位小数,计划工作人员忙于计算和编制计划草案,
却忽视了计划的综合平衡工作。实际上由于计划体制不尽合理,各项计划之间脱节
现象比较严重。如物资的订货在前,生产计划编制在后,往往货不对路,造成积压,
而急需物资却未订到。劳动力也不能完全按生产需要进行调配,利润不根据生产计
划来编制,而由上级下达利润指标,各项计划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个整体。
  70年代企业下放到地、市管理。省厅只下达各项计划指标给地、市,地、市纺
织主管部门再结合实际情况和设想下达企业的具体计划,企业则根据生产计划再编
制技术、劳动、物资、财务等计划。
  山东纺织工业生产计划的编制程序,经过由下而上提出建议和由上而下的审定
下达,一般经过两上两下的反复过程,以提高计划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80年代以前,生产计划主要依据是国家计划(包括国家计委、省计委和纺织部
下达的计划)。其主要指标全部为指令性计划,原料由国家分配,产品采取分级管
理。
  1985年起,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进一步缩小了指
令性计划范围。国家计委管理的指令性计划有化学纤维和化纤聚合体等两种,指导
性计划有纱、布、呢绒、毛线等4种;纺织工业部的指令性计划有化学纤维、化纤
聚合体、纺织机械(包括化纤纺丝机、棉毛精纺机及部分设备)等3种,指导性计划
有化纤浆粕、纱、布、呢绒、毛线、麻袋、印染布、针棉织品用纱、锦纶长丝织品、
涤纶长丝织品、帘子布、毛毯、纺织器材共13种。麻包布作为市场调节不再下达计
划。
  年度计划在编制前,需要准确地预计上期计划完成情况,搞好原料资源的调查
研究,预测产销趋势,核定计划期内的生产能力,根据市场和合同需要,确定产品
品种和数量、分品种的生产定额和设备运转工作时间等,经过综合平衡,编制出分
地市、分大类的产品计划草案,分别上报省计委和纺织工业部,下达地市纺织主管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