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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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前,山东纺织工业企业一般是由生产单位(如官办的平民工厂)或私营企业
主独立自主经营。民国期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青岛中纺分公司及其所属各纺织
企业的原料采购、产品销售、市场调研等一应经营决策和业务活动,均由公司经理
及公司下设的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办理。
  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国家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模式,工商分工严明,工业
部门只负责计划生产及其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一般不涉足市场经营活动,大经营
观念极其薄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1979年开始,走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剂相结合的
轨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在纺织市场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之
后,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经营意识、经营观念和经营思想,逐步得到了更新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