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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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取其利息低、还款期长(长达10年以上)的特点,对加速老
企业的技术改造颇为有利。1988年经省经济委员会批准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计
划于1989年实施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共计10项,贷款总金额2524.5万美元。其中利
用西班牙政府贷款4项,有鲁南经编厂、枣庄针织厂、聊城毛纺厂和临沂化纤厂等,
贷款金额共1284.5万美元,日本黑字还流贷款(日中贸易顺差部分用作的日政府贷
款)5项,有济南提花织物厂、烟台第二染织厂、烟台印染厂、枣庄第一棉纺织厂、
高唐针织厂等,贷款金额共750万美元;此外,聊城第二毛纺厂利用奥地利政府贷
款,其金额为490万美元。
  山东纺织工业利用外资,中外双方从当地资源和技术储备着眼,根据国际市场
不同层次需求出发,双向选择的结果,形成了合资经营企业多,合作经营企业少,
尚无外商独资企业;东部开放区“三资”企业多,西部开发区“三资”企业少;沿
海地区以深加工、精加工产品为主,内地以原料加工和初级产品为主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