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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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前,山东没有统一的棉纺织产品质量标准,质量优劣全凭消费者和
经营者评价。1953年7月纺织工业部制订了全国统一的棉纺织品质量标准,8月,指
定青岛国棉一厂推行棉纱、棉布标准(草案)试点。1954年始,青岛各棉纺织厂正式
实施,并相继在全省其他纺织厂推开。
  全省平均棉纱一等一级以上品率(全部产品)1957年为96.18%,调整期末的
1965年曾一度下降到78.77%,70年代一般均在90%以上,仅1977年受棉花品种质
量影响一度下降到78.76%。1980年达到98.65%,1985年为9944%,1988年达到99.
63%。青岛国棉四厂、青岛国棉八厂、枣庄第一棉纺织厂、烟台棉纺厂、烟台第二
棉纺厂、邹平棉纺织厂、滨州第一棉纺织厂、德州棉纺织厂、梁山棉纺织厂等企业,
1988年绵纱一等一级以上品率均达到100%。
  棉布入库一等品率,1962年全省平均为97.15%,1965年达到98.93%,“文化
大革命”时期,棉布入库一等品率大幅度下降,1976年下降到73.34%。此后逐步
回升,1980年达到98.28%。1988年,纯棉布入库一等品率为97.03%,涤纶混纺布
为97.59%;出口合格率棉布为82.55%,混纺及纯化纤布为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