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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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中、鲁西、鲁北等地自古以来民间养羊者很多,羊毛多用于土法手工纺线、
制毡。羊毛作为商品,由收购羊毛者到养羊户直接收剪,距今亦有300余年历史。
清代初期,聊城、惠民、菏泽、济宁等地已成为山东省的羊毛主要产区和集散地。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人民政府对羊毛资源的开发给予扶
持和科学引导,省内羊毛的产量、品质均有提高。1952年全省绵羊毛收购量1007.5
吨,1978年增长到7426.5吨,1983年收购量达8647吨,1984年仅菏泽地区即产优质
羊毛2700吨,占全省羊毛产量的1/4。
  惠民地区的沾化县,1987年经全国羊毛基地会议(襄樊会议)确定为全国五大养
羊基地之一。临沂地区的费县,采取当地财政和毛纺厂投资,养羊户以羊毛抵资的
办法,建立了11个养羊基地村。1987年省内已初步形成良种繁殖、饲养管理、防疫
治病、原料收购、工业加工、调运出口等配套成龙的毛纺工业原料基地村3个,为
山东省发展羊毛生产开创了良好开端。
  近年来,羊毛大量涌向市场后,由于市场未执行羊毛的质量标准,又没有以净
毛分等计价的统一规定,以致在多方争购的情况下,价格失控,一度出现了“羊毛
大战”,质次价高的矛盾异常突出,造成省内毛纺工业生产用毛严重不足。1988年
全省羊毛收购量仅能满足需用量的20%,缺口仍靠进口羊毛维持生产。
  80年代以来,山东毛纺织业羊毛耗用量(含羊毛条)平均每年以17.9%的速度增
长,1980年耗用3841吨,1988年增长到8125吨,其中进口羊毛从1980年的372吨,
增至1988年的6541吨,8年增长16.6倍。进口羊毛量占羊毛总用量的比重由1984年
的9.81%猛升到1988年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