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主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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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掖县雕刻厂
  位于掖县莱州镇西南隅西路。其前身为成立于1958年8月的国营掖县雕刻厂,
隶属县政府财政科。1962年转为集体所有制,隶属县二轻工业公司。
  1985年,该厂占地1.63万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
3245平方米,共有职工212人。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01万元,利税13万元,其中利
润7万元,产品销售总额97万元,投放厂外加工费21万元。主要产品有莱石雕刻、
美术陶瓷(滑石瓷)、建筑彩砂及大理石大件雕刻等,内外销并举。

  二、曲阜县工艺美术厂
  位于曲阜鼓楼北街32号。其前身为组建于1955年的曲阜刻字生产小组,后数易
其名,1973年更名曲阜县工艺美术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县二轻工业公司。
  1973年,省、地、县联合投资15万元,建厂房及工艺品生产服务楼2247平方米。
1978年,轻工业部拨款10万元,装饰鲁宝斋门市部。1980年,省二轻厅又拨款3万
元,新建砚台车间(专产尼山砚),同年成立鲁宝斋工艺美术服务部、旅游服务公司。
1983年5月,轻工业部拨款20万元,在城内鼓楼大街以东建筑650平方米的鲁宝斋大
楼,内设工艺品生产车间及展销门市部。1985年,工艺品展销部改为旅游产品供应
公司;鲁宝斋迁至东门大街。1985年,厂内有职工87人,定额流动资金32万元,占
地3230平方米,建筑面积1830平方米。年工业总产值32万元,税金1.85万元,利润
0.28万元。主要产品有楷雕、碑贴、尼山砚、油画框四大类。

  三、济南市美术工厂
  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南门大街1号。1959年建厂时为国营企业,隶属市文化局;
1962年划归市手工业管理局,翌年转为集体所有制,现隶属济南市第二轻工业局。
  建厂初期,主要从事国画、油画、广告、装璜、丝漆印刷、幻灯片生产。1962
年增产丝印奖状、羽毛画挂屏。现生产经营产品有丝漆印刷产品、羽毛画、风景油
画、国画、幻灯片、拉花等;服务项目有装璜设计、广告业务、字画装裱、刻字、
各种铭牌、徽章、工艺奖品加工订制等。1985年,厂区占地8340平方米,建筑面积
1.77万平方米。有职工789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2人),固定资产原值401万元,净
值250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601万元,销售收入764万元,利税96万元,其中利润
58.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621元/人。

  四、烟台工艺美术厂
  位于烟台市西南河路190号。其前身为组建于1954年8月的艺新制镜生产组(11
户16人),此后数易其名,1979年更名烟台工艺美术厂。集体所有制企业,直属市
二轻局。
  建厂初期,生产内销民用镜子和纸绸花、绢花。1959年后,增加了锡镶茶具、
铁画等产品。1973年,绢花开始出口。1979年,增加宝石加工业务,并于1983年11
月25日与美国温斯顿公司签订钻石来料加工协议。现以绢花、钻石加工和制镜为主,
产品大部分出口。
  1985年,该厂占地737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有职工486人(其
中技师1人,技术人员1人),固定资产原值216.5万元,净值170.1万元,主要设备
及动力机械195台(辆)。完成工业总产值450.2万元,利税48.2万元,销售收入387
.8万元,出口交货值267.6万元,投放厂外加工费69万元。

  五、青岛特艺品厂
  位于青岛市台东区九水路26号。其前身为组建于1973年的青岛玉器厂。集体所
有制企业,隶属青岛市二轻局工艺美术公司。
  建厂后,以生产经营金银首饰(给北京首饰公司来料加工)、玉石雕刻为主,后
以金银首饰、塑料花、教习假发及蚊帐、军鼓为定型产品。1984年被国家定为金银
首饰生产厂,黄金原料由国家分配供给,主要生产黄金首饰(其他品种保留生产),
品种分戒指、耳坠、胸花、链条四大系列,共计270多个花色。除拔丝、冲压毛坏
以机械加工外,其余工序全为手工操作。
  1985年,该厂占地520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774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76万
元,净值55万元,有职工17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人)。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870
万元,其中加工黄金1300公斤(自营300公斤,为银行加工1000公斤);全年完成利
税170万元,其中利润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