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供需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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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工业合作化以后,手工业合作组织生产所需钢铁、木材的20%由供销合作社
和五金公司负责供应,其余的80%由手工业合作组织自行采购。个体手工业者生产
所需要的原材料,仍自行采购,一般不经商业环节。
  省手管局成立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和需求状况各个时期有所不同。

  一、50年代后期
  这一阶段,手工业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尚未正式纳入国家分配计划,主要靠“
找米下锅”维持和发展生产。1956年,全省县以上手工业联社自筹供应手工业生产
合作社生产用钢铁2.38万吨(包括申请国家调拨的钢铁7368吨),木材1.96万立方米,
占当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需用量的80%。1958年,在“钢铁挂帅”、各方让路的形
势下,供应秩序被打乱,原材料供应的实际情况无法统计。

  二、60年代
  手工业轻工市场产品和中、小农具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纳入国家分配计划后,原
材料来源有了主渠道。此后,国家计划内分配部分的数量总的呈增长趋势,有的品
种占当年消费量的20%左右,有的占60%左右。1962年,全省分配钢材3.93万吨,消
费6.63万吨;商业供应木材3.67万立方米,消费6.61万立方米;供销社供应竹子
158吨,消费350吨。1966年,全省分配钢材2.63万吨,消费8.87万吨;分配生铁3
.15万吨,消费7.14万吨;分配有色金属1239.53吨,消费5301.92吨;分配木材6.5
万立方米,消费39.38万立方米;分配废次钢材3万吨。1967年,全省分配钢材6.73
万吨,消费11.26万吨;分配生铁6.4万吨,消费9.1万吨;分配有色金属672.9吨,
消费5972.97吨;分配木材9.82万立方米,消费31.88万立方米;分配废次钢材8.25
万吨,废铁1万吨。

  三、70年代
  1970年-1975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混乱,又因机构合并,全省手工
业系统主要原材料供需情况无法单独统计。1976年-1979年,国家分配的钢材数量
逐年增加,占当年消费量的28-48%;生铁货源趋紧,有30-70%的缺口。1976年,全
省分配钢材4.34万吨,商贸带料8.5万吨,消费15.25万吨;分配生铁5.51万吨,商
贸带料1.5万吨,消费9.55万吨;分配有色金属3938吨,商贸带料1201吨,消费
6610吨;分配木材5.95万立方米,商贸带料1万立方米,消费17.64万立方米。1979
年,全省分配钢材9.83万吨,商贸带料10.29万吨,消费23.1万吨;分配生铁3.86
万吨,消费13.19万吨;分配有色金属5184吨,消费1.64万吨;分配木材13.2万立
方米,消费32.89万立方米;消费废次钢材4.17万吨。

  四、“六五”期间
  这一阶段,二轻工业生产发展较快,钢材等主要原材料消费量剧增。至1985年,
轻工市场产品用钢材年消费量突破30万吨,计划内分配量也超过10万吨。此外,商
贸带料数量增加较大。分配的木材数量,不足消费量的1/3。1981年,全省分配钢
材10.1万吨,消费21.96万吨;分配生铁3.4万吨,消费9.69万吨;分配有色金属
9015吨,消费1.74万吨;分配木材7.94万立方米,消费27万立方米;消费废次钢材
2.77万吨。1983年,全省分配钢材11.6万吨,商贸带料5.73万吨,消费29.17万吨;
分配生铁3.2万吨,消费8.99万吨;分配有色金属1.1万吨,消费2.46万吨;分配木
材8.29万立方米,消费33.06万立方米;消费废次钢材2.27万吨。1985年,全省分
配钢材12.19万吨,商贸带料11万吨,消费30.25万吨;分配生铁3.5万吨,消费9.
85万吨;分配有色金属1.13万吨,消费3.31万吨;分配木材8.48万立方米,消费34.
08万立方米;消费废次钢材5.3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