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原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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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前,个体手工业者和手工业作坊生产所需原材料,大都就地取材,
也有远地采购进口的。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手工业、二轻系统原材料组织供应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
国家计划分配;二是商业、外贸带料加工;三是开展市场调节,“找米下锅”。
  新中国成立初期,手工业合作组织接受、利用了其他系统的清仓、呆滞物资,
手工业生产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1955年以后,手工业系统陆续建立了原材料供
应机构,每年编制原材料供应计划,视资源情况,分列为自筹部分和申请上级解决
部分。
  1961年,手工业生产所需的统配、部管物资正式纳入国家分配计划,一部分手
工业产品逐步纳入了部、省、专(市)计划管理。计划内原材料指标根据产品计划下
达、分配。
  进入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部、省管计划产品大量减少,而各行
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品种、数量大幅度增加,主要依靠各级专业公司供销部门和生
产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