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计划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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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955年以前,手工业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由省供销合作社生产处分管。1955年2
月省手管局成立,设立了计划处,1957年改为计划统计处。从1958年2月至1975年
省革委二轻局成立前,生产计划先后由省手管局、省轻工厅计划处管理。省二轻局
成立后由计划处管理。1983年12月,省二轻厅计划处改为计划进出口处,一直延续
到1986年。
  各地、市、县(市)二轻主管部门及企业均专设主管生产计划的科室或主管人员,
保证了生产计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计划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月、季、年度生产计划、长远计划和专项
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1982年开始编制经济技术协作计划。

  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生产计划一般采取“两上两下”的方法进行编制和下达执行。即先由地市二轻
主管部门向省厅(局)提报建议计划,省厅(局)广泛征求商业、外贸、农业、物资等
部门意见,并与省计委初步衔接平衡,在此基础上编制省二轻年度生产计划草案,
上报轻工业部并下发各地市二轻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待各地市二轻主管部门修正建
议返回及轻工部计划下达后,再将原计划草案进行平衡,提交全省二轻工业地市局
长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全省计划会议批准后由省厅(局)下达。1980年后,专业公司
相继建立,行业管理开始加强,省二轻厅和部分专业公司在计划的编制上开始有所
分工。如塑料制品和工艺美术品,省二轻厅只下达大类计划产品,具体品种由专业
公司与有关部门进行衔接、平衡、下达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省二轻工业生产计划管理逐步形成了国家计划(包括国
家计委和轻工部管计划产品)、省计划(包括省计委、省厅管计划产品)、地(市)计
划、县(市)计划和基层企业计划五级管理的格局。国家计划产品是有关国计民生的
重要产品,外贸大宗出口产品及需要全国统一调拨和配套的轻工产品。其原材料由
国家平衡分配,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销售。省计划产品是省内销售的主要产品,
其主要原材料由省平衡分配。地市及县(市)计划产品是地产地销的主要产品。基层
企业计划产品,包括上级下达的计划产品和企业自行承揽、自己解决原材料的产品。

  三、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是组织计划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检查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定
期统计、生产调度及专题调查,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
  手工业统计工作始于1952年,但由于当时管理水平低、主管部门撤并、重建等
原因,到1960年统计工作仍很不完善。从1961年开始,逐步建立了旬、月、季、半
年、年度统计制度。每年编制统计年报(并印刷成册),制定下年度定期报表制度。
年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单位数、总产值、净产值、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技术经济指
标、主要专业生产设备、主要出口产品交货量、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引进技
术进口设备、财务成本、物资消耗等统计数据,并据此编写计划执行情况和与外省
市二轻工业指标进行对比分析资料,为各级领导提供参考。旬、月、季、半年统计
由省局(厅)计划处汇总编发。与此同时,还逐月调度二轻工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
检查生产进度、存在的问题,汇集各级二轻部门组织生产的经验,并针对问题提出
指导性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供各级领导及二轻部门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