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管理范围、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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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理范围
  手工业、二轻工业管理部门管理多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其主体是管理城镇集体
所有制工业企业。
  50年代,手工业部门管理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组织(合作社、组、合作工厂)
和个体手工业,1959年还管理少数全民企业。1961年按照《手工业三十五条》的规
定,管理专业生产手工业部门归口管理产品的全民企业、手工业合作组织、城乡人
民公社工业和个体手工业。1979年,将农村人民公社工业划归省公社工业局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二轻系统出现了集体企业和全民企业的合资工业企业。
到1985年底,二轻管理部门管理归口行业范围内的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城市(镇)
区街工业企业、二轻集体与全民合资工业企业。
  手工业在历史上是生活、生产资料的主要生产部门,行业繁多。1955年,手工
业部门分管36个主要工业行业:化学矿开采及加工、文化及日常生活用机械制品、
生产用金属品、日用金属品、汽车修理、其他生产手段修理、消费资料的修理、石
灰石膏、砖瓦、普通玻璃及镜、日用陶瓷及土器、工农业、建筑及交通用木器、家
具及其他木器、竹藤棕草软木制品、造纸部门、棉麻加工、缫丝、日用棉纺织品、
工业用棉纺织品、日用毛纺织品、黄麻大麻制品、丝绢纺织品、针织品、缝纫部门、
皮革制品、制革、软皮货生产及修理、肥皂及香料化妆品、碾米及磨粉、食用油脂、
面包点心糖果饼干、调味品、其他食品、印刷部门、文化教育科学艺术用品部门、
特种手工艺。此外,还有服务性行业等。其中较大的行业是农业生产用金属品、缝
纫行业、日用棉纺织品。这三个行业的产值分别占手工业总产值的19.5%、17.7%、
16.2%。
  60年代实行归口管理后,逐步将属于其他部门归口管理的行业调出。1961年根
据《手工业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具体情况,手工业部门主要归口管理铁
制小农具、铁制炊事用具、日用小五金、匠作工具、民用建筑小五金、竹木农具、
日用木制品、竹藤棕草编制品、砖瓦土陶土瓷、文教体育用品(包括土纸)、服装鞋
帽、工艺美术品、工业性修理服务13个行业。1965年第二轻工业部成立,归口管理
中小农具(包括铁、木、竹制小农具)、五金制品(包括民用五金、建筑五金、匠作
工具)、塑料制品、皮革及革制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文教体育用品、木材
制品、竹藤棕草制品、日用杂品、工业性修理服务、民用建筑材料12个行业。其中,
塑料制品系新兴行业。1979年将小农具行业划归省公社工业局管理。1980年-1985
年,二轻部门主要管理缝纫业、皮革毛皮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家
具制造、文体用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衡器制造、日用杂品制
造、二轻系统机械制造、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家用电器、其他工业和室内成套用
品15个行业。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机构职责
  50年代,省手工业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通过试办手工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基本完成手
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到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推动建立健全各级手工业行政管
理机构和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和开拓原材料供应渠道,组织来料加工和商业
选购、订购及企业自产自销,安排产供销;组织生产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和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降低产品成本;推动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提高劳动
生产率;按照合作社章程整顿合作社,巩固、发展手工业集体经济;有关手工业政
策等问题的调查研究。60年代至70年代末,手工业、二轻工业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
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制订和组织实施各项长远规划和年度计
划;与商业、外贸、物资等有关部门平衡产供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经济技
术标准;组织国家统配部管物资的分配调拨,自筹原材料,废次材加工变型,建立
原材料基地;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技术革命、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帮
(后进),学大庆建立大庆式企业等活动;有关集体工业政策的调查研究。80年代,
省二轻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代省政府拟定全
省二轻工业和全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具体方针、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研究确定二轻工业的发展方向、规模、速度,调整行业
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编制各项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采取措施
提高二轻工业的经济效益;有计划有步聚地对重点行业进行技术改造;组织开展对
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组织人才开发和智力开发;组织科技攻关和新技术交流与
推广;通过生产发展,特别是组织新的集体经济,安置社会待业人员;领导企业整
顿和改革工作。
  (二)手工业、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职责
  1963年,省手工业联社成立,其职责是:(1)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以及
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决议和指示,制订适合全省手工业合作社具体情况的规程和
指示,并监督所属各级社执行。(2)指导和督促所属各级社对社员加强思想政治工
作,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社员的政治思想觉悟。(3)领
导和监督所属各级社遵守社章,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4)指导和
组织所属各级社编制各项计划、长远规划与统计报表,与有关部门衔接平衡计划,
并检查与督促各项计划的执行。(5)指导和督促所属各级社贯彻执行勤俭办社的方
针,制订合理定额,改善经营管理,厉行增产节约,组织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不断
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多快好省地发展
手工业生产。(6)推动和帮助全省手工业合作社总结提高传统生产技艺,吸收现代
科学技术成就,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实现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7)指
导所属各级社做好供销工作。(8)指导和监督全省手工业合作社实行经济核算制度,
防止铺张浪费,坚决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非法行为。(9)指导全省手工业合
作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和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分配关系。(10)指导所属
各级社做好职工文化教育和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工作。(11)指导和办理所属各级
社对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训练工作。(12)贯彻执行对个体手工业的团结、
教育和改造政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的领导和管理,坚决反对资本主义
自发势力,逐步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
  1985年8月,省手工业联社更名为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其职责为:(1)遵守国
家法律、法令,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联社的指示和决议。(2)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编制各项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协调企业与
各经济部门的关系,疏通供销渠道;帮助企业搞好市场调查,提供商情信息;组织
好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工作。(4)开展国内外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活动,加强
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帮助企业发展传统技艺,采用新技术,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
开发新产品,创优质名牌产品;发展消费品生产,扩大出口。(5)指导和帮助企业
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和使用资
金。(6)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7)指导和帮助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认真贯彻按劳分配
原则,制定合理的工资、奖励、入股分红制度,搞好集体福利事业和县市范围内的
福利统筹。(8)组织人才开发,兴办各类教育事业,为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
搞好文化、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生产、管理水平。(9)指导和协助企业
进行调整、整顿和改革工作;组织兴办新的集体企业;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组织
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生产、联合经营,协调各方面的经济关系。(10)指导和帮助
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共产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职
工的思想政治觉悟。(11)调查研究有关集体经济的政策性问题,向上级反映情况,
提出意见。(12)维护集体企业的自主权利,保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