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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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中国成立前
  历史上,手工业有民间和官办之分。春秋时期,齐、鲁等国设“工正”(官名),
管理“百工”和官营手工业。西汉,在民间手工业发达的8个地区设“工官”,其
中包括山东境内的济南郡东平陵县和泰山郡奉高县。齐郡临淄盛产缯帛,专设“服
官”为宫廷服务。隋唐始设“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
政令,历代相沿。清末,“工部”改为“农工商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该部
成立工艺局。同年,济南工艺局成立,设铜铁、毛毯、花边、织布、木器、人力车
6厂,推动了济南手工业的发展。此后,山东各地相继成立工艺局(工艺所)百余所,
多为官办的手工业工场。
  民国期间,政府机构变化频繁,手工业曾先后由省民政长行政公署实业司(
1913年)、省巡按史公署政务厅实业科(1914年)、省实业厅(1917年)、省农矿厅、
工商厅(1928年)、省实业厅(1931年)、省建设厅(1933年)等部门管理。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资本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并颁布了《合作社法》。
1929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内设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该会培训合作人才,
委派至各县任合作指导员,驻建设局办公,倡导合作事业。1936年,建设厅将该会
改组为建设厅合作事业指导处,处下分设临清、济南、高苑、惠民、益都5个区指
导办事处。
  1940年8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战工会)成立,抗日根据地合作
事业在战工会领导下开始发展。1940年,为战胜敌人的封锁政策,坚持生产自给,
各级党组织在抗日根据地普遍举办了消费、生产、运输、信用4类合作社。1941年4
月,战工会规定各县及专员公署第三科设合作指导员。1942年冬,各地成立纺织局,
积极扶植纺织手工业的发展,解决党、政、军、民的穿衣困难。1945年9月,临沂
城解放后,县民主政府先后拨出资金,抽调干部,成立临沂县生产推进社,然后逐
渐发展民办的合作社。该县的作法曾推广到其他县。1946年12月10日,中国工业合
作协会山东办事处(简称山东工合)成立。山东工合各级办事机构统一于各级生产推
进社,其方针是:在提高合作社的社务、业务、财务、生产技术和对人民服务方面
起典型模范作用,在普遍发展手工业中,逐渐走向机器工业;帮助工厂走向企业化
与合作化,变为崭新的合作工厂;吸收农村的富余劳力,发展农村副业;向外争取
运货卡车、小型纺织机和毛纺机进口,组织近代化的运输网和提高现有纺织手工业;
举办各种训练班,培养各级技术干部和技工;提倡工合联社,解决合作社生产经营
方面的困难。1945年8月,山东省政府设实业厅,行政公署设实业处,市县政府设
实业科。1948年12月,山东省政府决定在省实业厅下设合作局,这是首次在省级机
关专设供销合作管理机构。
  手工业早有同业或有关行业联合组成的“行会”。“行会”是在政府直接控制
下的民间组织,定有行规,违者受罚,并有共同崇奉的祖师。临清丝织业于康熙十
一年(1672年)组建“机神会”,裘皮业于清雍正年间组建“飞虎会”。此外,还有
建筑业的“鲁班会”,窑业的“老君会”,油漆、画工、裱糊、扎彩4个行业组建
的“吴道子会”,印花和染坊业组建的“二仙会”,鞋靴业的“孙子会”。一般“
行会”规定:参加“行会”首先拜祖师,筵请行首,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学徒工
“三年满(师),四年园(满师后为师傅白干一年),五年出师给工钱”。嘉庆年间,
木业行会规定户主每收徒或出师一人,“各出钱两千文”;乡间木匠来城开铺子必
须筵请同行各户,否则拿走家什不许开业。丝织和裘皮行会对工人工资和产品售价
也有议定。“行会”曾经对限制同业竞争、维护本行业自身利益和促进本行业发展
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演变的情况相当繁杂,有些自行解体,还有些走向自己的反
面。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工商同业公会法》,规定所有工商同业组织都改
成同业公会。1942年,济南市有黑白铁、军服、皮革、藤竹、绳经、制服、洋服、
烟丝土卷烟、织布、皮毛、针织、成衣缝纫等同业公会。同业公会常为业内大户或
封建把头操纵。新中国成立后,同业公会是新组建的工商联合会领导下的专业性组
织,经过民主改革消除其封建性,对推动私营工商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起过一定
的积极作用。

二、新中国成立后
  1950年6月,省人民政府设山东省合作总社管理合作事宜。1951年初,又设立
省人民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局(1952年12月撤销),与省合作总社合署。1954年7月,
省合作总社改名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其内部设立手工业生产合作处,管理手工业
生产合作社事宜。
  1955年2月2日成立山东省手工业管理局。1958年2月,省手管局并入省轻工业
厅,为厅属局;同年6月,省轻工厅手管局独立建制,成立山东省手工业管理局。
1959年2月撤销省手管局,其职能移交省轻工业厅。1961年3月成立山东省公社工业
局,管理手工业与城乡公社工业,1962年3月改称山东省手工业管理局。1967年2月,
省手管局随着省人委被夺权而被撤销,其工作由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工业交通办公室
接管。1970年2月,原省手管局人员与省轻工厅、省纺织局合并组建山东省革命委
员会轻工业局,局内设第二生产组管理二轻工业生产。1975年9月,省轻工局一分
为三,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第二轻工业局、第一轻工业局和纺织工业局。1978年,
中共山东省委为加强对农村人民公社工业的领导,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
企业局,与省二轻局合署,统一管理全省二轻工业和农村社、队工业。1979年12月,
省革委二轻局改称山东省第二轻工业厅,省人民公社企业局单独建制,改称山东省
公社工业局。
  省手管局、二轻厅(局)内部机构设置时有变化,一般设办公室、计划处、财务
基建处、劳动工资处、组织指导处等负责综合管理,分设若干生产处分管各行业生
产。为加强行业管理、智力开发、科学技术研究,省手管局、二轻厅先后成立了一
批公司、学校、科研机构。1985年,省二轻厅机关及二级、三级单位共46个,实有
职工2297人。省二轻厅机关设办公室、直属政工处、人事劳动处、计划进出口处、
财务基建处、科技教育处和老干部处,行政编制60人,实有89人。省二轻厅二级单
位21个,实有1425人,即:山东省第二轻工业科学研究所、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山东省包装装璜研究所、山东省第二轻工设计院、山东轻工业学院工艺美术分院、
山东省青岛工艺美术学校、山东省第二轻工业学校、山东省二轻技工学校、山东省
第二轻工业厅生活服务站、山东省五金工业公司、山东省家具公司、山东省服装鞋
帽工业公司、山东省皮革工业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公司、山东省工艺美术公司、
山东省旅游产品生产供应公司(与省工艺美术公司合署办公)、山东省家用电器工业
公司、山东省室内成套用品总公司(与省五金工业公司合署办公)、山东省第二轻工
业厅供销公司、山东省二轻机械工业公司(与省供销公司合署办公)、山东省塑料制
品试验厂。二轻厅三级单位17个,实有768人,主要有归省二轻厅供销公司领导的
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兖州五个供销站和其他公司的仓库、转运站、展销门市
部、批发中心等。
  各地、市、县(市)的管理机构基本与省局(厅)上下对口。80年代后期,有的地、
县(市)二轻管理部门改称公司,有的市将重点行业单设市辖工业公司。1985年,各
地市二轻管理部门的名称是: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枣庄市为第二轻
工业局,淄博市、济宁市、东营市、德州地区、聊城地区、临沂地区、泰安地区、
菏泽地区为第二轻工业公司,惠民地区为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惠民地区办事处。还
有济南市区街生活生产服务公司、淄博市塑料工业公司。
  1955年1月成立山东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简称手工业联社筹
委会),各地、市分别设立省联社办事处和市联社,各县成立手工业联社。1963年5
月,山东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省手工业联社)正式成立。“文化大革命”中,
各级联社被迫停止活动。1982年4月,经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同意,恢复省手工
业合作社联合社。1983年7月,山东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建立办公室,负责调查
研究集体经济政策和处理省联社日常事务,设事业编制15人。1985年3月,省手工
业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山东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简称省二轻集体联社),各地、市、
县(市)成立当地的联社。各级联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群众性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各
级手工业合作社的组织领导和业务领导机关,与同级手工业、二轻工业行政管理机
构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