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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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山东第二轻工业学院
  1966年7月18日,省人委批准建立山东第二轻工业学院。同年10月18日,省手
管局、第二轻工业部联合组成学院筹备委员会。二轻部、全国合作总社、省手管局、
省手工业联社联合投入建院资金380万元(其中省手管局、省手工业联社投资130万
元)。为了加速学院建设,学院筹委会与淄博市商定,将淄博市人委大院(占地173
亩,建筑总面积2.24万平方米)作价划建学院,并按照教学要求对原有建筑物和设
施进行了改造。至1966年底,学院调入教职工130人,教学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后因“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学院被迫停建。1968年3月10日,省革命委员会
决定将学院全部财产无偿移交济南军区。同年8月1日,办理了移交手续,学院遂告
解散。(根据国发(1979)79号、国发(1980)236号等文件精神,经省二轻厅、省联社
与有关方面多次交涉,1988年3月14日,济南军区与省二轻厅、省联社就部队占用
二轻工业学院一事达成协议,由济南军区以500万元人民币偿还省二轻厅、省二轻
集体工业联社,并于同年11月全部付清。)
  (二)山东轻工业学院工艺美术分院
  该院前身为济南市工艺美术技工学校,后改建为山东省工艺美术学校。(两校
详情分别见本节“技工教育”和“普通中等专业教育”。)1982年9月,经省政府批
准,在原工艺美术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山东轻工业学院工艺美术分院(以下简称工艺
美术分院),校址在千佛山东路13号,隶属省二轻厅,省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
  工艺美术分院规模为250人,学制为本科4年,专科2年。招生、分配面向全省。
该院设有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以
及院属财务科、保卫科和织绣系、工业设计系、服装系、室内设计系、工艺雕塑系、
装璜系、共同课教学部、图书资料馆(有图书、资料3.5万册,期刊杂志2000册,实
物资料1800件套)等。学术组织设有学术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1985年,共有教职
工209人,其中教师86人;在校生198人。学校占地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
方米。
  (三)联合办学
  1981年初,省二轻厅确定依托有关大专院校,实行联合办学的人才培养长期发
展战略,先后建立了3个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1、塑料成型加工工艺专业。1981年11月,省二轻厅与山东化工学院征得有关
部门同意,达成联合创办塑料成型加工工艺专业的协议。协议规定:省二轻厅在3
年内拨给化工学院专业开办费60万元,化工学院增设塑料成型加工工艺专业,为二
轻系统培养该专业工艺设计、生产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1982
年开始招生,每年招收1个班、30人。该专业的编制和基本建设列入化工部事业计
划,由化工部统筹安排。该专业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在校生人数核定。至1985年
下半年,该专业在校生已达120人。
  2、无线电技术专业(家用电子电器专门化专业)。1983年1月,省二轻厅与山东
工学院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达成联合创办无线电技术专业(家用电子电器专门化专
业)的协议。协议规定:省二轻厅在3年内拨给工学院专业开办费40万元,开办家用
电子电器专门化专业,为省二轻系统培养家用电器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和科学
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1983年开始招生30人,以后每年招收1个班、40人。学
生分配由省二轻厅提出初步意见,经省计委、教育厅综合平衡后,列入分配计划,
统一调配。该专业的人员编制和基本建设,由工学院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规划,
统筹安排。双方同意:在该专业的办学过程中,对学生实习、设计等教学环节,省
二轻厅及其所属部门、企业应提供必要的条件。至1985年下半年,该专业在校生已
达110人。
  3、皮革工程专业。1985年9月,省二轻厅与山东轻工业学院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达成联合开办皮革工程专业的协议。协议规定:省二轻厅同意先由省皮革公司于
1985年底以前一次性拨款20万元,作为该专业的开办资助,以后根据专业发展的需
要,再给以适当资助。轻工业学院为省二轻系统培养皮革工程设计、生产技术管理
和从事科学研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该专业从1986年开始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