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977年至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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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政管理〗〖1977-1985〗
  1977年以后,由于受经济工作中的求成过急思想影响,盐田扩建工程步子偏大,
一些县(市)不经省盐务主管机关批准,自行开辟了一大批小型盐场。至1980年,全
省社办小型盐场扩大到231个,生产面积98.48万公亩;全省盐田总面积达到518.91
万公亩,原盐生产能力达281.37万吨。1981年原盐积压572.36万吨,1983年达到
635.39万吨。由于存盐过多,各单位发生严重的经济困难。1979年3月,山东省盐
业公司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一面抓优质高产、技术改造,一面对小盐田
进行调整,压缩生产能力。社队群众私自开办的小盐田,在讲明政策、做好工作的
基础上,一律废弃。1980年至1983年,山东盐区先后裁掉社队以下小盐场257个,
减少制盐人员7659人,减转盐田52.8万公亩,压缩生产能力55万吨,原盐产大于销
的矛盾有所缓和,生产运销秩序趋于正常。
  1983年10月,山东省盐业公司根据中共十二大提出的本世纪翻两番的战略目标,
提出了“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实现三个转变,努力开创盐业新局面”的部署,即:
(一)原盐由计划生产转为以销定产;(二)大力发展海产养殖,由副业转为主业,列
为正式计划产品;(三)积极发展盐化工产品,重点突破溴、镁系列产品的深加工和
增值。1984年,围绕上述规划,把全省盐场分为“以产定销,以销定产,地产地销,
近期定产、远期发展”4种类型,改革公收管理制度,实行港站收盐、按等计价,
开辟销售渠道,销掉过多存盐,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了销售市场的稳定发展。
利用1437万元(省财政借款497万元,盐务总局扶持40万元,自筹资金900万元)进行
饵料、虾池配套工程建设;设立50万元的新技术开发基金,以推动技术进步。1985
年,又从建设银行山东分行贷款1200万元扩大海水养殖生产。为扩大与国外经济、
技术交流与合作,山东先后派出对虾养殖、制溴等考察小组,赴日本、英国进行技
术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