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体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23&rec=431&run=13

    〖生产计划〗〖管理体制〗
  山东省一轻工业的生产计划管理工作,始于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秋季,解放
区工商局和财务部门开始统管食盐、面粉、烟酒及酿造、榨油、皮革、日化产品。
1949年1月,在益都县成立山东省盐务局,管理盐业生产计划、生产及专卖等。同
年4月,省政府成立生产部,内设计划组,负责全省企业的生产计划工作。
  建国初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建立省工业厅,一轻工业计划归省工业厅计划处管
理;各地、市相继成立实业公司,内设计划科(组)。山东省工业厅对直属企业直接
安排生产计划,对地、市实业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
  1958年建立省轻工业厅,内设计划处,接受省计划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主要计
划指标由省计委确定下达,同时接受中国轻工业部计划司的业务指导,彼此进行计
划指标的协调衔接。省轻工业厅计划处的下级业务对口机构是各地市轻工业管理部
门和各直属企业的计划科(组)。计划管理一般是按“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对直属企业实行直接计划管理,对地、市及县属企业实行间接计划管理。1962年省
人民委员会批准上收企业11个,生产计划由轻工业厅计划处直接管理,其他企业计
划在省厅计划指导下,由各地市实行直接管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
划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干扰,难以正常进行。1976年设计划处,生产计划工作逐渐恢
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山东一轻工业生产计划工作走上正轨,开始在省计
委和轻工业部综合计划司指导下,对全省一轻工业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根据国务
院1984年关于“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的
指示,除国家计委和轻工部管理的指令性计划外,制定计划基本上尊重各地市一轻
计划部门的意见,各地市在执行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生产条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