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渔业船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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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5年(民国24年),威海卫行政管理公署首次举办了渔轮长讲习会。翌年举
办了渔轮司机员讲习会,特聘河北水产专科学校讲师张宝树、宋修阜等授课,培训
学员167名,结业时由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统一命题考试并颁发合格证书,是山东
省机动渔船船员首次考核发证。
  建国后,随着机帆渔船的发展,省水产局委托省水产学校不定期举办驾驶与轮
机人员培训班,颁发了临时执照,工作满两年后分别参加当地港务部门举办的船员
检定考试。
  1961年7月青岛市水产局举办的机动渔船船员临时检定考试,是省内水产行政
部门首次组织的渔业船员考核。同年11月,省水产厅向全省推行了青岛市水产局的
考核办法。1964年1-2月,省渔船管理站分别在青岛、烟台举办了建国以来全省第
一次机动渔船船员的检定考试。1965年12月,省水产厅颁布了《山东省机动渔船船
员检定考试暂行办法(草案)》,对原来的机帆渔船和渔轮统一了标准。1964-
1965年,全省考核发证的机动渔船船员共2445名。1971年7月,省农业局颁布了《
山东省机动渔船主要船员考核办法(试行草案)》。
  1980年10月,烟台渔船检验处颁发的《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规则(试行)实施细
则》明确规定:国营单位的渔船和60马力(包括60马力)以上的集体渔船的职务船
员(包括: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及报务员)由烟台渔船检验处
及青岛、石岛、龙口、羊口4个派出站负责办理考试发证工作;60马力(不含60马
力)以下的集体渔船的职务船员(驾长、司机与机驾长)由各县(市、区)渔船渔
港监督管理站负责办理考试发证工作。1982年12月,烟台渔港监督处制定了《关于
60马力以上的渔船职务船员的配备及考试规定》。1980-1982年,全省考核发证的
渔船船员共13191名。
  1983年8月,《中国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规则》颁发,渔船船员考核
发证有了全国统一规则,船员证书有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
报务员4类,每类分4个技术等级。渔船船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始规范化。1983-1985
年,全省考核发证的渔船船员共318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