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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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6年在胶东解放区成立的石岛水产公司是山东省最早的国营水产商业机构。
公司设有营业、会计、保管三个部,在海市期间,还临时增设零售部,向渔民供应
渔需物资和粮食。公司还采取吸收私人入股的方式,结合私商46家、渔业合作社20
家,实行国营、集体个体联合经营。在海市期间,通过劳资分红的办法,临时雇用
大批渔业劳力帮助收购、腌鱼。水产公司按照斤鱼斤粮的原则收购鱼货,稳定了市
场价格,保护了渔民的利益。通过掌握水产品,进行海外贸易,换来了急需的棉花,
增加了财政收入,支援了前线。
  1950年9月,隶属于省水产局的国营山东省水产运销公司成立,其中心任务是
配合渔业合作社团结鱼商鱼贩、改造鱼行、对水产品实行有计划的统一运销,解决
渔业生产迅速恢复过程中出现的鱼货积压问题,工作重点在销区城市。公司初建时,
在济南、徐州、新海连、羊角沟设有分公司,在上海、广州、西安、太原、天津设
直属运销处,在青岛、烟台、石岛、韩庄设直属收购组,在汉口和南京设直属运销
站,分公司还在泰安、汶口、博山、德州设有运销站。到1951年底,省水产运销公
司系统共有职工347人,其中省公司本部33人。其后,运销公司的网点进行了多次
调整。1951年,把羊角沟分公司迁到潍坊,更名为潍坊分公司;将青岛收购组同山
东省青岛冷藏公司合并,更名为青岛办事处;把济南制冰厂划归济南分公司;将徐
州分公司迁至南京,改称南京分公司。1952年,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将南京、新
海连两个分公司移交江苏,撤销了上海、广州、西安、太原运销处和汉口运销站。
在裁撤驻省外网点的同时,扩充了省内机构。潍坊分公司运销站增加到5处,青岛
办事处增设了青岛、高密两个门市部,石岛收购组升级为办事处,并在朱口(今属
荣成县)增设工作组;增设省公司直属临沂推销站;烟台收购组升级为分公司。至
1953年运销公司撤销时,共有干部职工300余人、流动资金120万元。
  1956年5月,中国水产供销公司山东省公司(处级)正式成立,同时按经济区
划设立县级分公司和区级支公司,原省渔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人员、设备和业务全
部移交各级水产供销公司并向社员退还了股金。省水产供销公司在行政上归省水产
局,在财务和业务上隶属中国水产供销公司,为中央国营企业。鉴于当时对私人资
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进入高潮,为处理有关事宜,公司曾设商改科。
  1958年,省水产供销公司由省水产局移交省商业厅,改称水产处,所属分、支
水产供销公司名称不变,移交给同级商业局,水产供销公司遂成为地方国营企业,
在全省商业系统统一核算、自负盈亏。其后,省商业厅将食品、水产两处合并为食
品水产处,继而改称省食品公司。只保留水产科。
  1963年3月,省水产厅重设山东省水产供销公司。省公司(对内称供销处)为
管理机构,分公司和县公司直接经营业务。县以下设供销站(组)、批发部、门市
部。省商业厅水产科及各级水产供销企业的人员、资金、设备全部移交水产系统。
是年,全省水产供销系统共有职工4609人,省公司编制名额50人。
  1965年11月4日,省水产供销公司由省水产厅移交省商业厅,并入省食品公司,
仅保留水产科和物资科。各水产分、支公司名称不变,也不与其他企业合并。在省
食品公司内,全省水产供销企业单独核算。
  1976年1月,水产供销再次由商业厅移交省水产局,并重新组建省水产供销公
司,实行全省水产供销企业统一核算。
  1981年1月,省水产供销公司所属分、支公司下放给各地、县水产局,盈亏归
地、县财政,省公司直属企业只保留龙口水产冷藏厂。至此,全省水产供销企业统
一核算的管理体制结束。
  1982年以后,沿海渔队纷纷建立起渔工商综合经营的渔业公司。1985年,全省
共有渔工商综合经营的经济联合体1.1万个,成为水产品的主要经营者;国营水产
供销企业也在向渔工商或商工渔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