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贸易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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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前,山东省水产贸易体制主要有沿海渔区的鱼行、设在鱼产集散地的鱼市
场、分散在重点城市的海味店辅和定点摊档、渔汛期季节性流动商贩等。其中鱼行
是沟通水产品买卖双方的居间性组织,多由封建势力把持;鱼市场设于渔业重点口
岸码头附近,集中进行水产品大宗交易,既有日本垄断资本开办的,也有民族资本
经营的,还有官僚资本与民族资本合股经营的;海味店铺、摊档、商贩皆属于个体
私营。鱼行和鱼市场是当时水产贸易的主体。
  建国后,水产贸易体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1949-1956年,私营鱼行,个
体商贩与国营水产运销公司、渔业供销合作社并存,合作商业迅速发展。1956年对
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以国营水产供销公司为主体的全民所有
制水产企业,包揽了全省水产品收购、销售、调拨和渔需物资供应等业务,并长期
独家经营。1981年以后,个体商贩和集体经营的水产品运销企业日渐活跃,并同国
营水产供销企业相互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