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水产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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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水产贸易,可溯及春秋战国时期。到唐宋时期,在通邑大都之中,出现了
常年专设的坊市,鱼行渐成为当时专门经营水产品的一个独立行业,名列商业百行;
在交通便利的村镇,形成定期交易的集市、庙会等农贸市场,经营水产品的有专业
性批发市场、街巷店铺和串乡叫卖的流动商贩。至明代,海禁久弛,沿海贩卖鱼、
虾等水产品的商贩渐多。至本世纪初,山东省水产贸易一直沿袭唐宋传统形式,分
坐商与行商。鱼行、海味店起主导作用,摊档和流动性的肩挑小贩是辅助力量。在
市场管理方面,水产品属议购议销性的自由贸易,除鱼行、渔轮主和比较富足的船
舨主外,多数渔民在水产品价格上无自主权,多由封建鱼行操纵。长期以来,水产
市场属买方市场。
  民国时期,山东省水产贸易先后出现有封建鱼行、日本垄断资本鱼市场、官僚
资本鱼市场和民族资本鱼市场,以及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出现的渔业合作社经济。
  建国初期,山东省水产贸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以市场调节为主;1956年,水
产贸易体制由私营商业经合作商业向国营商业的过渡基本完成,并形成长达20余年
由国营水产供销公司独家经营,水产品实行派购和计划调拨的贸易机制;1981-
1985年,随着政策逐步放宽,水产品逐步放开,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体、多种经济
成份相互竞争,多渠道、少环节的新的水产贸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