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分滞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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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下游河道自1855年夺大清河入海后,由于历史上自然和人为的种种因素,
形成上宽下窄的格局。两岸堤距从10-20公里逐渐缩窄到0.4-3.0公里,实际排洪
能力上大下小,相差一倍左右。1949年汛期秦厂最大洪峰流量12300 立方米每秒,
经过宽河道滩地滞蓄,东平湖自然滞洪及北金堤枣包楼决口分洪等削峰作用,泺口
最大流量为7410立方米每秒。事实证明宽河道滞洪和北金堤、东平湖分滞洪水对战
胜建国初期的大〖洪水〗,确保下游堤防安全,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历史记载和调
查,黄河下游曾经发生过23000到36000立方米每秒的特大洪水。为预防可能发生的
异常洪水,黄委会于1951年3月提出处理异常洪水的报告上报政务院,同年5月政务
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作出《关于预防黄河异常洪水的决定》,同意在中游水库未完成
前,在北金堤以南地区、东平湖区分别修筑滞洪工程,以减低洪峰,保障安全。自
1951年开始兴建北金堤和东平湖滞洪区。为解决济南以下窄河段的防洪防凌问题,
70年代后又修建南岸垦利和北岸齐河两处展宽工程。上述分滞洪工程配合堤防和干
支流水库,组成“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防洪工程〗体系,为防御洪水提供了
强大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