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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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黄物资〗〖管理体制〗
  1946年5月河务局成立,设材料科,各治黄办事处设材料股,负责治黄所需物
资材料的征集和筹备。各治黄办事处所需物资经人民政府就地就近发动群众献料,
实行就地储备,就地管理和使用。河务局对实物不统一集中分配,不设库存,只管
年度和每期工程的用料计划。
  建国后,河务局设处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全河治黄物资设备的计划、采购、
调拨、供应;各修防处、段和局直属单位专设科、股负责物资管理。1951年河务局
设财务处,下设器材组管理物资,此后机构屡有变更。1980年河务局成立物资处,
1983年物资处撤销恢复财务器材处,下设器材、设备科,负责治黄所需材料、器材
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和供应工作。局直有关单位和各修防处、段相应建立仓库和采
运、物资运输、机械修配等各级管理机构,到1985年,山东河务局共配备各类物资
专业人员3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