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植树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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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堤防绿化〗〖植树护堤〗
  清代提倡大堤植树。1889年(光绪十五年)山东巡抚张曜令黄河两岸一律种树,
由河防营看管。民国时期沿堤植树以柳树为主,为避免树株高大影响大堤安全,对
堤顶、堤坦树木经常采伐更新。
  为植树护堤,自清代于沿堤两侧留有部分土地植树。清代规定堤内外10丈属于
官地,培柳成林,防风育材。民国时期沿袭旧制,仍保留部分土地称为柳荫地,植
树护堤。
  1947年4月渤海行署命令:“堤内全部及堤外10丈,不确权税契,作为公有地,
今后,由公家奖励种树保护河堤,以防水患。”1952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
“黄河大堤背河堤脚以外7公尺,临河堤脚以外10公尺均归国有,作为植树护堤区
域。”1980年《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临背河柳荫地仍按各地原有规定
宽度留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因复堤、淤背(临)或修建工程占用的必须征
购还足。河口地区利津南岭子和垦利纪冯以下堤段仍按原定临背河各50米作为柳荫
地的规定执行。”经实地调查,临黄大堤绝大部分堤段均按临河7米、背河10米的
标准执行,有淤背区的向外顺延。个别堤段如东阿修防段淤背区自坡脚向外)倾延
20米作为柳荫地,这部分土地征购手续完备并设有边界标志。南展宽堤临背河各10
米,北展宽堤和废金堤均为临河7米、背河10米。
  建国后,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提出“临河防浪,背河取材”的植树原则,将植
树种草绿化堤防列入工程计划,于每年春冬开展植树活动。
  1956年山东黄河河务局规定:临黄堤及北金堤在临河堤坡栽植蜡条、紫穗槐、
杞柳等灌木,株行距各1米,险工的大坝基、后戗、南北金堤的背河堤坡、南金堤
的临河堤坡等,可以根据具体条件栽植一部分苹果树,所有堤线的背河坡,可植榆、
杨、椿等一般树株或其他经济林木,如桃、杏等,其他经济林木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临河柳荫地内,从距外沿1米开始,栽植丛柳、低柳各一行,高柳两行,丛柳株
行距各1米,低柳、高柳株行距各2米。1958年对绿化堤防、发展河产实行统一规划,
规定凡设防的堤线,堤身一律暂不植树。除堤顶中心酌留4~5米交通道外,普遍植
草。
  1958-1960年,植树造林大搞群众运动,盲目种植果树,成活率低。在三年自
然灾害时期,林木遭到严重破坏。
  在水电部领导的倡导下,1970年3月山东河务局在鄄城县召开山东黄河绿化工
作会议。会议确定:“黄河大堤(包括南北金堤、大清河堤、东平湖堤、河口防洪
堤)临背河柳荫地,临背堤肩,背河堤坡和临河防洪水位以上堤坡种植乔木;临河
柳荫地和临河防洪水位以上堤坡也可乔灌结合,适当种植条料;临背堤坡(包括戗
坡)全部种植葛芭草(或铁板牙草)。废堤废坝、空闲地带除留作育苗的部分外,其
他一律植树。”
  1976年黄委会《关于临黄堤绿化的意见》提出:为了便于防汛抢险,避免洪水
期间倒树出险和腐根造成隐患,临背河堤坡一律不植树,均种葛芭草护坡,临背河
堤坡原有乔灌木,应结合修堤,逐步清除。临河柳荫地可植丛柳,缓溜护堤,使其
成为内高外低的三级防浪林。背河柳荫地以发展速生用材林为主。堤肩可植行道林,
选植根少根浅的杨树、苦楝、泡桐等。
  1979-1985年,堤防植树均按以下规定执行:“临河堤坡设防水位以下不植树;
背河堤坡已经淤背的全部可以植树,没有淤背的,在计划淤背的高程以上可以植树;
临河柳荫地植一行丛柳,其余为高柳,背河柳荫地因地制宜,种植经济用材树;临
背堤肩以下半米各植两行行道林,但不准侵占堤顶,堤顶两旁(除行车道外)及临背
堤坡种植葛芭草,逐步清除杂草;淤背区主要发展用材林和苗圃。”对济南市郊区
(北店子至公路大桥),铁路、公路大桥,主要涵闸及城镇附近重点堤段,要求高标
准绿化。到1985年底,山东黄河实有树768.5万株,其中成材树75万株。

    〖植树护堤〗〖黄河防护林带〗
  共青团中央经过对沿黄几个省区的实地考察,与中央绿化委员会、林业部、水
电部共同研究提出:组织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6省(区)的青少
年,建设黄河防护林绿化工程。1984年1月共青团山东省委、省林业厅、河务局联
合下达《关于发动全省青少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和组织沿黄青少年营造黄河防
护林带的通知》,确定从1984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组织沿黄地、市、县(市、区)
的青少年营造好1400多公里黄河防护林带,按黄河绿化标准,共需植树600多万株。
  同年2月在济阳县召开全省沿黄青少年营造黄河防护林带动员大会。会后,出
席会议的全体同志与当地青少年一起参加植树活动。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沿黄青
少年营造黄河防护林带活动的推动下,1984和1985两年黄河堤防共植树442万株,
新增片林4512亩,育苗1803亩,栽植灌木134.6万墩,植草251.7万平方米,超计划
完成植树绿化任务。
  为了适应黄河堤防绿化的需要,山东河务局从1979年起要求各单位利用淤背(
临)区和一切零星土地育苗,以修防段、管理所为单位,临黄堤平均0.5公里至少有
一亩苗圃,力争两年后树苗自给有余。1984年苗圃面积达到2762亩,临黄大堤超过
平均每0.5公里一亩的要求。1985年采取控制发展面积,提高育苗质量的措施,使
苗圃总面积稳定在2000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