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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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堤防检查〗〖堤防观测〗
  1949年洪水后,堤防出现很多问题。1950年汛前,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和黄委会
部署,开展一次堤防大检查。主要检查:(一)堤顶高度不足、堤坦残缺、大堤辅道
缺口、军沟、树坑、碉堡、壕沟等问题。(二)旧有穿堤涵洞、闸门及放淤工程、进
水口等不安全因素。1950年山东省黄河防汛指挥部又制定《重点检查堤防办法》,
主要检查堤上民房和堤身隐患,要求沿堤居民自报自己屋内的隐患,经过查勘核实
后,给予奖励或赔偿。对隐瞒不报者进行教育,启发自报,确无隐患者,以户为单
位,由业主具结签名盖章。还规定检举密报的办法。
  1955年根据黄委会关于调查堤身及基础情况和黄河下游堤防观测办法等有关文
件,山东河务局制定《堤防普查重点钻探观测办法》,规定:(一)大堤普查,堤身
和堤脚地基以螺旋式取土钻结合10米长锥进行探查。(二)重点钻探,对计划进行加
固工程的堤段、老口门及堤身薄弱堤段利用钻探工具进行重点钻探。(三)调查堤身
及基础情况,内容包括老口门处地点、桩号、长度、时间、断面大小、决口时间、
堵合方法、堤身及基础的土质情况和历年汛期抢险情况等。(四)堤防观测,每次洪
水漫滩时,观测临堤水位、临河滩面及堤脚附近冲淤情况,风浪高度及风向风力等。
  这次大堤普查搜集的资料为大堤防守和加固提供了重要根据。
  自1957年开始,在郓城四龙村、齐河董寺、齐东马扎子、东平湖安山等4处进
行浸润线重点观测。1960年山东河务局印发《堤防观测工作意见》,规定水位观测、
测管检查、水尺检查的测次以及资料整理的方法要求。1973年又一次进行较大规模
的工程大检查,局、处、段成立工程大检查办公室,参加入数达6000多人。通过检
查发现堤身隐患937处,未经批准社队自行修建的越堤提水站93处,獾狐洞122处。
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处埋。
  1980年以后,工程检查多在每年的汛前进行,有的结合汛前河势查勘同时进行
工程检查,在检查中还实行包工程、包分段的责任制,并逐步形成了比较固定的工
程检查制度。
  1980年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比条件》。各单位结合工程检查进行
评比奖励。1982年黄委会颁发《黄河下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试行)》。修防段每季
度检查一次,修防处(局)半年检查一次,年终总评,河务局每年组织一次全局联合
检查评比。通过交流经验、互相促进,推进了工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