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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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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汛机构〗   194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治黄第一个汛期,山东省河务局、渤海区修治黄河工 程总指挥部联合指示,要求各县建立防汛指挥部,规定沿河2.5-25公里以内各村庄, 16-55岁男子一律编为防汛队,平时轮流驻堤防护,遇险立即集合抢险。1949年7月,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军区联合发布《关于黄河防汛工作的紧急决 定》,要求沿河各级党政军民领导机关及河务部门应对所属防段负责,各县市立即 组织防汛指挥部,党政负责人及驻军首长必须亲自参加领导;成立渤海防汛总指挥 部,江衍坤为总指挥,王卓如为政委,钱正英为副总指挥,除统一指挥渤海全区防 汛工作外,受省政府委托指挥济南市和长清、历城县的防汛工作。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建立各级防汛机构的决定》中要求以 地方行政为主体,邀请各地人民解放军代表参加,组成统一的防汛机构。下游山东、 平原、河南3省组成黄河防汛总指挥部,受中央防汛总指挥部领导,主任1人,由平 原、山东、河南3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中互推1人兼任,副主任3人,由其余两 省主席或副主席及黄委会主任兼任。3省各设黄河防汛指挥部,主任1人由省人民政 府主席或副主席兼任,副主任2人由各该省军区代表及黄河河务局局长兼任,受黄 河防总领导。沿黄各地市县分别建立地、市、县黄河防汛指挥部。1957年以来,山 东省设抗旱防汛指挥部,下设抗旱防汛、黄河防汛、滞洪、水利物资供应4个办公 室。黄河防汛办公室设在河务局,同时受黄河防总领导。沿黄各地市县均建立抗旱 防汛指挥部。各修防处、段设黄河防汛办公室。各级指挥部实行逐级分段责任制。 1967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关于防汛工作的紧急指示》,要求各省(区) 市防汛指挥部立即由有关军区负责组织,有防汛任务的地、县防汛指挥部,分别由 军分区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黄河防总由河南省军区负责组织,并由济南军区、 陕西省军区分别指定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1968年后各级防汛指挥部机构由革 命委员会负责组织。1979年后,恢复以政府为主体建立各级防汛指挥部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