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防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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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在一年内的涨水期称为〖汛期〗。素有桃、伏、秋、凌四汛之称。每年三
四月间,流域内冰雪全融,水量增加,流到下游出现小洪水,因值桃花盛开,故称
〖桃汛〗。七八月间正是黄河流域的雨季,上、中游降暴雨常形成大洪水或特大洪
水,适值伏天,故名〖伏汛〗。九十月间发生的暴雨洪水,称为〖秋汛〗。伏秋二
汛紧相接连,习惯上统称伏秋大汛,或简称大汛。入冬后寒流侵袭,气温下降,河
道流水封冻,次年一二月间(立春前后),自上而下封冰融解,冰块壅积阻水形成凌
洪,称为〖凌汛〗。
  历代治河,为防决溢,沿河两岸均设有专职官员及兵夫负责汛期防守。西汉时
“濒河吏卒,郡数千人”①。宋代沿河17州府各置河堤判官。金元时期加强汛期防
守责任制,令沿河府、州、县皆提举河防事,全河有埽兵12000人,农历六至八月
轮流守涨。1202年(金泰和二年)颁发的《河防令》,是中国最早的防洪法令,它以
法律形式规定防汛的管理体制、各级地方官与河官的防汛职责、防汛检查制度、汛
情传递、夫役调集等。明代潘季驯治河重视人防的作用,制订了“四防二守”制度。
②清代除设专职官员外,另设河防营分段驻守。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河防营增至
18营,有兵夫4650人。每届大汛增调民夫协助防守,霜降裁撤。

    〖防洪〗〖防汛〗〖建国前〗
  历代防汛注重堤防,但遇洪水暴涨仍有决溢。为防御异常洪水,西汉中后期已
提出分疏、滞洪的主张。王莽称帝时的长水校尉关并主张空出“曹、卫之域”(今
濮阳以南、山东定陶一带),一旦洪水暴涨,泄入其间,下游即可免除水患。明清
两代修建减水闸坝,分泄异常洪水。
  民国时期堤防有官堤、民埝之分。在防汛组织上沿袭清未河兵制度,由河防营
防守官堤,民埝由当地群众自防。1925年(民国14年)沿河各县于汛期每一里设窝铺
一处,派民夫驻工协助防守。各县县长亦须时常赴工会同员工防汛抢险。1930年(
民国19年)始将河防营改组为10分段,分段以下设工程汛、防守汛,分段防守官堤。
后将汛兵改组为工程队。

    〖防洪〗〖防汛〗〖建国后〗
  建国以来,黄河下游治理采取“宽河固堤”的方针,逐步建立健全各级修防体
制,将防洪保安全列为首要任务。在进行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贯彻人民防汛的群
众路线,在沿河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大的
防汛队伍,加强汛期防守,连续战胜了花园口站出现的1万立方米每秒以上的12次
洪水;运用三门峡水库调节和爆破等措施,安全渡过了6次严重凌汛。
  ①《汉书·沟恤志》卷29,志9。
  ②“四防二守”,四防,即风防、雨防、昼防、夜防;二守,即官守和民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