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鲁西南平原河道及南四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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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西南平原,在南四湖及老运河以西,现黄河与废黄河之间,面积20513平方
公里,山东境内为15088平方公里。除梁山、巨野、嘉祥3县境内有孤山残丘外,均
为黄河冲积平原。历史上受黄河决溢泛滥影响,水系十分紊乱。1855年黄河北徙现
河道后,河底逐年淤高,原可向北排入大清河的鄄城、郓城、梁山等县坡水,不能
北流入黄河,鲁西南平原坡水只能排入南四湖南流入淮。湖西地区原有主要排水河
道万福河、洙水河、赵王河等,均入南四湖中最上游的南阳湖。南阳湖集水面积占
南四湖总流域面积的63%,容量却最小,仅占南四湖总容积的13%。最下游的微山
湖集水面积最小(占南四湖流域面积的11.6%),容量却最大,占南四湖总容量的63
%。且南阳湖以下昭阳湖至微山湖间湖腰狭窄,排泄不畅。每到汛期,南阳湖水位
迅速升高,顶托入湖各河,坡水不易入河,河水不易入湖,造成湖西地区洪涝灾害
频繁。调整湖西水系,减少南阳湖来水负担,另开新河,直接导入微山湖,发挥微
山湖容量大的调蓄作用和排水快的优势,是解决湖西地区涝灾的关键。
  建国后,1951-1956年,先后对赵王、万福、洙水等河进行浚治,但多系局部
治理,标准很低。1958-1960年,大搞河网化,在“一块地对一块天”的口号下,
有些地方修边界坝、挖边界沟,使水系更加紊乱,边界水利矛盾增多。1965年开始,
对湖西水系进行全面规划,采取高低水分排,洪涝分治,开挖新河,截源并流的治
理措施,对湖西水系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和治理。1965-1974年,按“三年一遇除
涝,十年、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先后开挖了大型骨干排水河道洙赵新河、东鱼
河,调整治理了梁济运河、万福河、复新河,并相应开挖治理了主要支流,形成了
湖西地区新的较为合理的水系格局。即以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梁济运河等
河道排泄上、中游洪水,以龙公河、洙水河、老万福河、蔡河、惠河等中小型河道
排泄下游滨湖及外围的坡水。全区排涝能力,由建国初的200立方米每秒,至1985
年增加到1800立方米每秒。三年以上标准除涝面积达900万亩,河道建闸蓄水和下
游引湖灌溉,可控制灌溉面积300余万亩(其中稻田约1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