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河筑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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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8年(隋大业四年)开挖永济渠“南达邗沟、北通涿郡”,其中一段,即今卫
运河。北宋至清代称御河。是隋唐大运河及元代以后京杭大运河的重要河段。为保
漕运,屡经浚治。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运河漕运停止后至民国时期,河道失
修,堤防残破,淤积日重,汛期常决口成灾。
  1946年3月,解放区建立冀南区卫运河河务局,组织进行了河道裁弯、培堤、
修坝护险等局部治理。
  建国后,干流治理跨入新的阶段。1956年由水利部批准山东省卫运河岁修工程
计划,安排两岸复堤388公里。山东施工右岸,组织临清、馆陶、平原、故城4县9
万民工施工,完成土方316万立方米,使卫运河称钩弯站行洪能力由不到400立方米
每秒增至800立方米每秒。
  1956年复堤工程完成后,当年8月即遇较大洪水,因河道标准低,造成漫溢决
口。1957年8月,水利部邀请国家计委、建委、交通部和冀、鲁、豫3省代表协商,
决定对卫运河进行扩大治理。按照卫运河四女寺减河扩大工程办事处编制的《卫运
河扩大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于1958年对卫运河进行扩大治理,由河北、山东两省
分别施工。采取切滩、裁弯、退堤、加高培厚堤坊、护险、清滩等工程措施,使行
洪能力由800立方米每秒扩大到1250立方米每秒。山东组织聊城专区11县(市)12.2
万人、完成土方2298万立方米,工日770个。
  1964年,由聊城、德州两专区5个县出工8万人,修复1963年水毁工程。完成复
堤土方420万立方米及10处裁弯和引河疏浚土方19万立方米。
  1967年经水电部批准进行右堤加高工程,按超出1963年洪水位2米、顶宽8米加
高加固,由聊城、德州两专区7个县出工5.4万人施工。完成土方414万立方米,工
日281万个。
  由于1963年洪水远远超过卫运河行洪能力,严重威胁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和
津浦、德石铁路的安全,水电部于1967年责成海河设计院编制漳卫河中下游治理规
划,并向国家建委提出《关于卫运河扩大治理的报告》。1971年10月,经国家建委
批准,确定从1972年冬开始对卫运河中下游进行扩大治理,由山东、河北两省分别
组织施工。治理工程按水电部第十三工程局海河设计院编制的《卫运河扩大治理工
程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包括展堤,沿河建筑物结合堤防改线进行迁建、
改建,河槽中加挖子槽,修建祝官屯枢纽等。
  此次扩大治理施工,自1972年冬起至1976年6月验收,历时5年。山东省由海河
治理工程指挥部具体组织领导,德州、聊城两专区各县参加施工,共完成挖方4954
万立方米,填方1538万立方米,建祝官屯水利枢纽1处、桥梁3座、涵洞(管)163座,
工日3700万个,全迁武城县城1座,部分拆迁临清县城,迁村72个。投资6360万元。
扩大治理后,河底宽90~140米,排涝水深6米左右。两岸筑有堤防,山东一侧右堤
长159.1公里,堤距410~1500米,最大排涝流量达1150立方米每秒,防洪能力达
4000立方米每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