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山东与河南边界水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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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与河南的边界水利问题,根据地域情况,可分为黄河南岸、黄河北岸两个
地区。
  (一)黄河南岸地区
  主要指山东曹县与河南民权、东明县的边界水利问题。
  曹县与民权县接壤20公里,民权县的坡水排入曹县,历史上常因排水发生械斗。
建国后,上游挖引河顺水强排,下游则打坝或修建筑物堵截,边界矛盾点达7处之
多。为解决这一地区的水利纠纷,1953-1963年间,签订过多次协议,但未能认真
执行。后来上游来水可进入太行堤水库滞蓄,加以连续多年干旱,矛盾逐渐平息。
  东明县位于曹县上游,地势西高东低,主要河道有赵王河、太行堤河、新冲小
河。因上游流域面积大、河道泄量小,大雨时坡水漫流造成曹县庄砦一带积涝成灾。
1951年后,历年均有上挖下堵的水利纠纷。1958年后,曹县修建太行堤水库和纸房
西干渠,堵死了赵王河和新冲小河的出路,东明县又挖了些排水沟,双方矛盾更为
尖锐。1960年汛期雨量大,边界地区水灾严重,在中央主持下两省达成临时排水协
议。但双方执行协议均不认真,直到1973年3月,河南省东明县划归山东后,边界
水利问题始得解决。
  (二)黄河北岸地区
  1958年,范县利用东西横贯全境的金堤河身修建水库,库西端向北修建葛楼干
渠引水灌溉。水库上游与河南濮阳接壤,葛楼干渠以西与河南清丰县相连。清丰、
濮阳两县在上游开沟加大排水,上扒下堵形成纠纷。1960-1961年雨水较大,排水
矛盾更趋尖锐。1964年9月,国务院批准河南、山东两省金堤河地区调整省界的报
告,将山东范县、寿张两县金堤以南和范县县城附近地区划归河南领导,山东寿张
县所跨金堤两侧的斗虎店、子路堤等13个村庄仍归山东省领导。范县金堤以北除范
县城及金村、张富两村以外的地区,划归山东省莘县。
  两省区划调整后,上下游矛盾得到缓和,但并未彻底解决。新区划使山东的彭
楼、刘楼、王集3处引黄灌区,失去了引水条件,同时山东居民在金堤以南的13.5
万亩耕地,生产极为不便。黄河水利委员会根据山东莘县和河南范县人民政府的要
求,决定按1959年原设计引水50立方米每秒,向莘县供水20立方米每秒的规模,改
建彭楼引黄闸。有关引水、分水、水费征收等具体问题,由两县协商解决。该闸已
于1985年汛前竣工,投入灌溉。但因两省协商不成,尚未向莘县送水。